怀远县淝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淝南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
《淝南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怀远县淝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淝南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强化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我镇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广播每天在黄金时段,宣传戏水的危害性及相关施救、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人身安全,引导青少年儿童“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学校: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宣传教育相结合。将“十个一”(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开展一次线上家访活动;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各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水利:加强对河流沟渠的管理,督促村(居)在其管理的水工程范围内,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交通: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隐患排除工作。
(五)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对遗留的水坑、围堰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六)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预防地质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经批准允许取土的地点,要求当事人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七)城建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公园管理,对公园的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
(八)民政所:加强对孤儿等困难儿童的关注和关爱,部署并督促村(居)委会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作用,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排查和整改辖区内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好排查整改记录;危险水域要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协助学校与家长完成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监管责任的对接。
(九)安监办: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对单位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医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知识。
(十一)团委:动员各成员单位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个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
(十二)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同镇政府、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监管,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积极与他们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生长环境。
(十三)市场监管所: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园小卖部、学校周边网吧、饮食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禁止学校食堂使用煤气灶,查处一切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四)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协调落实,明确职责。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实行镇、村、组包保责任制,做到镇里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组、组干部包到户,突出抓好留守儿童的监管。加强重点水域管理,所有水域要安插警示牌,警示牌要注明该水域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并建立辖区重点水域台账,分村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登记。加强重点时段管理,节假日、双休日、学生离开学校以后时间,特别是夏季午后和下午,要安排人员对辖区重点水域进行巡查,严禁青少年儿童戏水。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应急小分队,配备救生圈、长绳、长竹竿等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11日—4月15日)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村居、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各村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5月11日-5月24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责任监管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5月25日-8月31日)
镇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居、学校等有关部门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9月1日-12月20日)
总结全镇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经验并进行推广,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