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孤儿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26 16:15 来源: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怀远县民政局根据蚌埠市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原来机构养育的孤儿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1450元,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0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散居孤儿标准执行。新标准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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