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申请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办理条件: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需带离安置的。
申请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办理流程:1.申请:个人、法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到市、县级民政部门业务科室及其所属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申请(到省民政部门申请的,由省民政部门安排至相应市县民政部门安置);
2.受理:接到申请的,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核实:县级民政部门业务科室或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核实情况;
4.处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按照内部规程和有关规定办理入站(院)手续,临时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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