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5 00:00 来源: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8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工作,规范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保工作稳步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各乡、镇(区)为单位,按照省、市分配我县目标任务,结合我县人口基数,按比例确定参保缴费任务(见附表),目标任务要100%完成。
二、保费征缴
(一)保费征缴对象。
本县境内年满16-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已参保而未到龄的续保人员;2018年到龄需补缴的参保人员。
(二)保费征缴档次。
 2018年城乡居保缴费标准为200元至3000元共12个档次。政府对缴费居民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补贴35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50元,500元及以上的缴费档次补贴60元。
(三)保费征缴方式。
2018年度我县只采取个人账户银行预存代扣的缴费制度。县居保中心依据各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登记的缴费档次和银行账号进行保费的划扣。
(四)特殊身份人群的政府代缴。
对于城乡居民中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城乡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已领取光荣证,双女父母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参保,县人民政府按100元标准为其缴纳当年保费,个人也可按标准选择提高缴费档次,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群体(女方年满49周岁),县人民政府按3000元标准为其缴纳当年保费。
特殊身份参保群体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先维护特殊身份,才可以享受政府代缴,政府代缴成功的人数计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数。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特殊群体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内不再为其认定特殊身份。
贫困人口的身份认定流程:乡镇居保办收集汇总辖区内已参保登记的贫困人口信息,交至县扶贫办盖章确认后报送县居保中心进行身份维护;
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身份认定流程:乡镇居保办收集汇总辖区内已参保登记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身份信息,交至县民政局盖章确认后报送县居保中心进行身份维护;
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的身份认定流程:乡镇居保办收集汇总辖区内已参保登记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的身份信息,交至县残联盖章确认后再报送县居保中心进行身份维护;
计生群体的身份认定流程:县卫计委将身份确认的计生群体名单报县居保中心进行身份维护。
三、工作步骤
2018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工作于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结束,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组织阶段(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31日)。
2018年1月,县城乡居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怀远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各乡镇(区)迅速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集中力量、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城乡居民及时存款,确保代扣前所有参续保人员的保费存入其个人账户。
  在此阶段内,县居保中心将落实特殊身份维护工作,缴费档次调整工作和2018年到龄人员的保费补缴工作。各乡镇(区)要确保辖区内到龄人员在2018年1月31日前将需要补缴的保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并在系统内做完补缴申请。
  (二)银行托收保费阶段(2018年2月1日至4月30日)。
自2018年2月1日起,县居保中心开始托收扣款,每周发布各乡镇(区)的任务时序进度,公布排名。各乡镇(区)经办机构务必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0%,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
各乡镇(区)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调动乡镇(区)、村(居)两级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规范经办流程,保障基金安全。
  各乡镇(区)经办人员要在宣传组织阶段认真核验参续保人员的身份信息、银行卡折信息及缴费档次,及时进行修正。
(三)加强督查通报,确保任务完成。
  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分组对各乡镇(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进度较快、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乡镇(区),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一:2018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
附件二:2018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三: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身份维护信息表



          2018年1月30日





附件一:
2018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怀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任务,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小组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将之列入本乡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做好宣传发动。召开城乡居保工作动员大会,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图表、移动流媒体等多种媒体,广发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着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建立内控制度。规范地建立起符合各乡镇(区)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以有效落实。内控制度的检查情况将会记入城乡居保工作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四、明确目标任务。2018年3月底,完成达到或超过2018年度参、续保缴费任务的90%,4月底前,参、续保缴费任务完成100%,符合领取条件的做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建设信息系统。按照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到设备到位、线路畅通、基础数据完整准确,定人定岗,确保各项基础数据能够及时录入系统。
六、完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个人账户资金核对工作,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和日常信息上报工作,实现与公安、扶贫、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相关制度,强化数据信息统计、整理、上报、归档工作。
七、清缴历史欠费。
2015年我县启动城乡居保个人账户资金核查工作,对2011年至2014年财务实收保费金额与居保信息系统登记保费金额进行比对,清理各乡镇的欠费,截至2018年1月31日,还有6个乡镇存在欠费未缴,分别是:淝河乡480080元,淝南乡291390元,古城镇383550元,魏庄镇264220元,兰桥乡151500元,包集镇1369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请存在欠费的乡镇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所欠社保基金缴入怀远县城乡居保收入户。
开户行:怀远县农商行营业部
户名:怀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基金收入户(1)
账号:20000424268310300000067
县人民政府将按照目标责任书所签订的内容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各乡镇(区)也要对所属村(居)委会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奖惩,以充分调动基层一线的工作积极性。
县人民政府将按照目标责任书所签订的内容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各乡镇(区)也要对所属村(居)委会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奖惩,以充分调动基层一线的工作积极性。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县政府及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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