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土地及房屋转让
县政府:
古城乡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目前院内大部分房屋老旧,布局不合理,随着古城乡及四方湖景区医疗、保健、急救业务需求不断提高,需重建现有医院。为盘活医院资产,古城乡卫生院提出申请,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按县政府相关文件对古城乡卫生院的土地及附属物给予整体转让,转让资金留给古城乡卫生院使用。
妥否,请批示。
古城乡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4日
联系人:彭辉 联系电话:1367552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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