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古城镇分管领导褚正奇部长解读《古城镇“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2 21:41 来源: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怀远县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怀农工组〔2020〕3号)和怀远县妇联《关于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妇〔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优势和妇女在家庭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通过发动妇女、教育妇女、培训妇女、引领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弘扬良好风尚,形成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三、起草过程

按照县妇联的要求,古城镇妇联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妇〔2020〕16号)文件精神拟定初稿,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最终定稿,于2020年5月15日以镇党委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美丽庭院”创建要达到“五美”标准,即居室美、院落美、厨厕美、绿化美、家风美。通过庭院“五美”引导农村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方式和环境卫生入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彻底消除农村家庭屋内“被子不叠、地面不扫、东西乱放、空气污浊”,室外“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脏乱差陋习。

五、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

(二)集中创建

(三)评选表彰

各村要创新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促进清洁、环保、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生活品质,让人人成为“美丽庭院”的创建者、户户成为“美丽庭院”的受益者。

六、创新举措

通过庭院“五美”引导农村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方式和环境卫生入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彻底消除农村家庭屋内“被子不叠、地面不扫、东西乱放、空气污浊”,室外“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脏乱差陋习。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动员。

(三)强化重点帮扶,倡导互帮互助。

八、下一步打算

我镇将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单、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发挥干部党员带头示范作用。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通过多种措施,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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