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古城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古政〔2021〕8号)
关于印发《古城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古政〔2021〕8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古城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怀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古城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部分省份陆续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是整个疫情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我镇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体系、压实责任
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压实各级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老村干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评议会、村民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
二、摸清底数、管控到位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压实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村委会要全面摸排,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省外务工返回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三、加强监测、及时上报
(一)要充分发挥重点场所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店的前沿哨点作用。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重点关注聚集性发病情况,及时统计,及时报告。在车站、农(集)贸市场、宾馆、银行、商场、超市、网吧、KTV、理发店、美容店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做好上级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
(二)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坚持“应检尽检”,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四、加强管控、整洁环境
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监督员制度,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持续推进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禁止采购、加工、经营、贩运、食用野生动物。
五、加大宣教、减少聚集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引导村民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发挥网格管理员作用,加强日常巡访,及时制止人员聚集情况发生。春节期间,不举办大型商业演出、民俗活动、民间庙会、新年祈福、迎新年等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暂停宗教场所的集聚性活动,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宗教传播活动。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村级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明白纸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村民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六、科学处置、精准管控
(一)快速响应。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及村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等,积极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二)精准管控疫点。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按照要求,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口,24小时值守,未经允许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和外出,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不得限制村民就医等紧急情况出入,确保各类应急通行,对生产资料、生活物资、应急救护等运输车辆入村的,要做好驾驶员体温检测、交通工具消毒。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三)强化隔离医学观察。镇政府﹑村委会和卫生院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所有人员均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
(四)落实环境消杀。组建镇级消毒队伍,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农(集)贸市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病人住所、集中隔离点等高风险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严格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由蚌埠市康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
七、督促指导、舆情引导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全程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防病知识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合理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防护意识。时刻关注辖区舆情动态,及时制止传播未经证实的言论、未经确诊的疑似病例信息以及隔离人员的身份证、家庭住址、手机电话等个人信息,形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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