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北淝河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怀政办秘〔2021〕3号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直相关单位:
《怀远县北淝河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2月8日
怀远县北淝河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蚌埠市河长办关于印发《北淝河污染水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北淝河市级河长巡查会议精神要求,对北淝河水体进行保护、整治和生态修复,不断改善北淝河水生态环境质量,使水体水质稳定达标。结合我县北淝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水质改善目标,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全过程控制种植业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不断改善北淝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使北淝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按照属地原则,褚集镇、双桥集镇、龙亢镇、淝河镇、淝南镇、古城镇、榴城镇、魏庄镇、怀远经济开发区组织力量排查辖区内北淝河流域工业企业、石料加工厂、采砂厂、养殖场、网箱养殖、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等污染源及其他污染源个数、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集中整治。
北淝河流域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制定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治。
1. 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北淝河下段7公里(榴城镇苏集村至淮上区交界处)进行清淤疏浚和岸坡整治;实施四方湖综合整治及生态清淤工程;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完善排水体系,利用榴城镇苏集(怀洪新河)电灌站,开展生态补水,提高北淝河生态流量。修建生态驳岸、种植水生植物,维持河流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增加北淝河水环境承载力(县水利局负责,流域内各乡镇和怀远经济开发区配合);新一号沟、老一号沟等重点沟渠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增加生境类型和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善的生态服务功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流域内各乡镇和怀远经济开发区配合);在重要河段采取曝气增氧、生态浮床、纳米气泡水体透析等技术手段改善水体生态环境(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流域内各乡镇和怀远经济开发区配合)。
2. 强化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加快榴城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进度,确保3月底前投入使用(怀远经济开发区负责);加快推进新城区雨污分流管网的改造进度,发现破损、错接、漏接管网立即进行整改,完善雨、污水管网建设,杜绝污水直排北淝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推进怀远县涡北污水处理厂、榴城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实现尾水排放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怀远经济开发区负责)。
3. 开展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企业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监管,杜绝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开展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全面实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达标,坚决杜绝通过雨水管网排污及雨水冲刷排污入河等污染事件。取缔流域内“散乱污”企业。采取人工、自动监测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入河排口的监管监测,掌握入河排口水质状况,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不断提升科技监测水平和监测预警能力。(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流域内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配合)
4. 加强流域内生活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北淝河流域内褚集镇、双桥集镇、龙亢镇、淝南镇、淝河镇、古城镇、榴城镇、魏庄镇及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营,做到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同时优化生活入河排污口设置。(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重点工程中心配合,流域各乡镇、怀远经济开发区具体落实)
5. 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区域及北淝河流域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末端强化的全过程治理措施。强化源头污染控制。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缓释肥等,逐步增加控制区农田有机肥使用比例。(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流域各乡镇具体落实)
6.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北淝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流域畜禽养殖业布局,强化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构建流域畜禽生态养殖体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流域各乡镇具体落实)
7.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流域退圩退渔还湿、还湖工程和禁捕退捕工作,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北淝河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流域各乡镇具体落实)
8.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行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流域各乡镇具体落实)
9. 强化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北淝河流域乡镇村在完善秸秆收运贮存体系的基础上,重点推广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秸秆纤维等资源化利用。严禁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和沟渠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流域各乡镇具体落实)
10. 积极争取上级治理资金支持。积极谋划北淝河下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治理可行性研究技术报告,尽快入中央、省相关项目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所需编制技术方案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配合)
11. 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河管护。开展入河函闸等排口排查整治。加强北淝河日常巡河检查力度,按照“河长制”要求,切实履行监管、保护、协调等职责。县河长办组织对流域各职责部门和相关乡镇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并通报检查结果。(县水利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制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北淝河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问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针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及各牵头部门和流域各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河长负责组织相应行政区内河段的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河段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和案件移交等制度,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资金筹措与融合的渠道,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争取国家、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转入。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整治工作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整治不力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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