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0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580元(由中央、省分别补助464元、116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 继续实施分类资助、补贴参保政策。
1.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2.对低保对象给予2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40元:
3.对在过渡期内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4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80元;
4.对在过渡期内的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16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60元;
以上资助金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5.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6.已领取独(双)女户证的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女儿(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县财政全额补贴;
7.农村独男户(儿子16周岁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子(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县财政补贴一半,个人交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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