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古城镇主要领导李世光同志解读《古城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1、问:什么是田长制?
答:田长制是指为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而建立的以行政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区、镇(街)、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本辖区内一级、二级、三级田长,从而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监管。
2、问: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怀远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怀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3、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到2021年底,建立镇、村二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4、问:起草过程如何?
答:古城镇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怀远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怀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制定古城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所辖20个村和相关镇直单位的意见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镇党委书记审议,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21年12月17日以镇党委名义印发。
5、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古城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五个方面,总体要求,组织形式、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组织形式、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对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各级田长的设置、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实施步骤明确了三个实施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对组织保障、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进行了说明。
6、问: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二是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对村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建立体现耕地数量真实和质量可靠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三是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合理、有序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四是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7、政策咨询渠道有哪些?
答:具体咨询政策可前往古城镇国土所或电话联系古城镇党政办,联系电话:88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