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21:34 来源: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浏览量:107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怀远县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116

 

 

 

 

 

 

怀远县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深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精心打造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升级版,全面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美丽建设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函〔2022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农办公布的2022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省级中心村名单,开展荆山镇滨湖行政村许郢中心村302022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建设周期18个月着力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升级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断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党委政府、群众主体、社会力量多方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根据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摂布局。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顺应村庄发展规律,传承乡村的历史文化,按照村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保留农村地区的生态肌理和生活习俗,把农村建设的更像农村。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抓好各项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作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与农村精神文明、生态村庄、乡村旅游公共基本设施等统筹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带动,协调联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五是坚持注重实效。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不搞大拆大建,不干超越发展阶段的事。坚决杜绝简单的刷白墙摂、门墙亭廊栏摂、移栽名贵树等形式主义工程,坚决杜绝以高密度城市建设方式建设乡村,坚决杜绝刚建就拆等缺乏规划统筹引领的行为。

三、建设内容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摂总目标,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时序进度,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用绣花摂功夫建设美丽乡村。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 10 项建设任务。

(一)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堆肥(沤肥)还田,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收运至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回收垃圾纳入供销回收利用体系。

(二)改厕治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动中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整村、村镇一体化处理。普及卫生户厕建设,选择适宜改厕模式,鼓励进院入室,切实提高改厕质量。鼓励就地就近就农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雨污分流。

(三)供水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水量、水质满足相关标准和生活需求。

(四)庭院环境整治提升。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加强房前屋后整治提升,有序放置农业生产生活用具,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实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五)道路畅通。通村通组、村内主次干道等车行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全覆盖,因地制宜选择乡土材质,有序推进村庄人行支巷和入户道路改造建设。

(六)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村内河塘沟渠水系畅通、水清岸绿。

(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电商物流等配套设施,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

(八)公共环境整治提升。梳理规范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种线路杆线,通过拆除或妥善处理村庄无功能建筑,整治利用闲置地块,打造村民共管共享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农村小集市整治改造。推进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摂、微景观摂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改善村庄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九)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的现代农业产业,鼓励发展特色手工业、加工业,加强服务业,发展旅游业、康养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规模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进乡入村。

(十)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护模式,制定管用实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管护,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四、资金保障

一是落实专项资金。按照省财政每个中心村150万元、市财政按照每个中心村90万元给予奖补,县财政结合实际每个中心村配套100万元,合计每个中心村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340万元。省、市、县共投入资金102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5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70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资金3000万元。各中心村建设配套资金部分由乡镇政府、行政村自筹解决。

二是整合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全面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以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为手段,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充分利用一切可用资金,积极调动一切有效资源,广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千方百计增加美丽乡村建设投入。

三是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功能和引导功能,广泛吸引产业资本等社会各方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拓宽投资渠道,壮大投资规模。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及项目谋划阶段(2022年6月-12月)。根据省级批复名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规划编制中标单位深入现场,与镇、村紧密配合,编制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群众满意的中心村建设规划。各有关乡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谋划建设项目,合理确定中心村建设范围和拟建项目内容。

(二)项目批复及招投标阶段(2022年9月-2023年2月)。由乡镇根据规划,谋划拟建设项目,并报县美丽办审批。县美丽办根据乡镇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复。乡镇根据项目批复,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实施及推进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6月)。乡镇督促中标单位组织进场施工,确保202212底完成项目总体建设进度的70%以上。按照项目建设时序,科学组织施工,加大监督指导,确保20236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成效提升及验收阶段(2023年7月-9月)。强化环境整治,挖掘中心村特色,打造亮点,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效。完善软件资料,做到精致、准确、全面。做好迎接省、市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乡镇分管领导担任参谋长,要主动谋划、推动落实。村两委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强化组织引领,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

三是坚持严格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进行招投标建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开支以及其他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2022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如因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未能通过省、市验收的,除建设资金由乡镇自行承担外,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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