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村级公益事业民主议事制度
怀远县村级公益事业民主议事制度
根据《安徽省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为确保公益事业开展公开、透明,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议事的原则。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民主议事的内容。村级需开展公益事业进行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重大工程建设、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等情况。
三、民主议事的程序。村委会根据所开展的公益事业制定方案,并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可选择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通过的方式,表决结果应当场宣布。所议事项半数以上通过后报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布。公开公示后,群众有疑问、有要求的,必须认真查处、纠正,及时予以解决。
四、民主议事会议记录。会议要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的内容要详细清楚,实事求是。记录的内容要经过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核对并签名。
五、民主议事监督。在民主议事前,将实施方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议事完成后,由村委会向村民大会或群众大会作出书面情况汇报,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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