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7 00:00 来源:怀远县河溜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取得实效,农民群众全面、长期受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全程追踪、监督。
   
二、项目完工后,由乡(镇)农经站初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三、县财政局、农委不定期对各乡(镇)、场一事一议项目收支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平调、挪用筹集资金、劳务及财政奖补资金的违规行为。
   
四、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作为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一次检查,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借一事一议名义加重农民负担。
   
五、县财政局、农委每年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依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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