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河发〔2020〕21号
关于印发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溜镇委员会
河溜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在秸秆综合利用上,贡集、康郢、街西、葛圩、莲花、枣林、余大郢、褚庙等村夏季原则上以秸秆粉(切)碎还田为主(粉碎后可以开展打捆作业),永济、杨湖、倪桥、大成、祠堂、罗新庄、唐店、付圩、劳庙、葛山、河溜、毛园等村夏季以打捆离田或粉碎后打捆离田为主,利用秸秆收储大棚,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2020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动员
1.镇及时召开全镇干部大会,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与各村签订责任书。
2.镇政府统一制作悬挂禁烧标语横幅、印制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并组织宣传车全镇巡回宣传。
3.各村要组织召开由村民代表、“两委”人员、党员、种粮大户、农机手、包村干部等参加的秸秆禁烧动员会议,并与上述人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5月25日前上报党政办。要充分发挥广播作用,广泛宣传禁烧政策要求、工作典型、信息通报等。
4.各村于5月25日前在辖区内的公路、村委会、学校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禁烧通告,同时将《秸秆禁烧告知书》发放到户。
5.各中小学要于5月25日前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6.镇直各部门分别与本单位家中种地的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于5月15日前上报党政办。
(二)积极谋划筹备
1.各村要充分发挥能动性,根据辖区实际,及早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粉碎还田为主的村,按照每500亩旱作区至少配置1台收粉一体化联合收割机,或秸秆粉碎还田机。以秸秆打捆离田为主的村,按照小方捆捡拾打捆机80亩、圆捆捡拾打捆机300亩、大方捆捡拾打捆机700亩的日均作业能力,科学配置打捆机械和离田设备,合理确定作业区域和规模,规范服务行为,净化作业环境,保持秸秆打捆离田利用良好秩序。
2.以秸秆打捆离田为主的村,要以秸秆经纪人为主体,合理布局设置1个10亩以上的秸秆固定式收储站点,并符合安全设施齐全、堆放管理规范、安排专人看护等要求。
3.打捆离田的村与各合作社签订协议时,合作社必须按签订的离田面积上交不低于每亩5元的离田保证金,资金交到镇经管站,并保证按离田面积每千亩不得低于1台打捆机,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各村要于5月25日前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堆场设置、机械设备调度等情况上报党政办。
(三)精准作业方式
1.镇政府要督促各村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和粉碎还田方式,严格控制秸秆打捆离田田块收割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
2.各村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置效果,做到田间地头、沟渠路林无散落秸秆。
3.实行村包保人员跟机收割,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逐田验收,确保收割控茬要求落到实处。
(四)优化收储网络
1.持续实施秸秆收储站点补助,鼓励企业资本投入秸秆利用装备和仓储大棚建设,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
2.规范扶贫类收储中心运营行为,探索建立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
3.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管理要与作业区域相挂钩,与减贫助贫相结合,确保秸秆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严禁将秸秆置放在路边地头、坟滩上沟渠中,防止水体污染、形成阻坝。
(五)应对天气变化
1、各村要根据天气变化,制定秸秆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打捆作业村,应及时调整调度作业机械,采取灭茬方式处置在田秸秆,妥善化解禁烧与抢收抢种矛盾。
2、各村成立5-10人的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上报党政办),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
1.建立镇、村网格管理体系,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
2.全镇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点至少安排3人值守,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扫帚、床、一辆带旋耕机的拖拉机,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
3.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并与涉农补贴等挂钩。
4.各村要及时制定秸秆禁烧网络图,并落实责任网格追究制。
5.镇政府组建专门管控应急队伍,不定期巡查和处置各村收割控茬、秸秆离田、秸秆堆放和焚烧秸秆等情况。各村也要组建一支5人以上的管控队伍,全天负责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的巡查处置。
(七)强化督查巡查
1.镇督查组要24小时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各类机械准备、禁烧保证金制度、禁烧承诺书签订、巡查包保单位人员在岗、打捆或粉碎离田作业、火情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
2.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
3.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组适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八)压实工作责任
1.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各村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农户向村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3.村“两委”人员、党员、农业经营主体、有承包经营土地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4月20日—5月15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
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立体式宣传。建立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秸秆禁烧承诺书,印制下发各类告知书、明白书。各村要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作业计划,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和农机作业监管责任。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16日—7月20日;秋季:9月21日—12月20日)。
禁烧期间,所有巡查和防控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收割控茬、切碎还田、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严防“第一把火”。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镇禁烧办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二)缴纳个人风险抵押金和禁烧保证金。按照《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镇主要负责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每季缴纳3000元;镇包保干部、村主要负责同志每人每季缴纳2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季缴纳1000元。抵押金于5月25日前交镇财政所专户。凡未被上级和卫星通报火点的抵押金原数返还,同时按同倍金额给予奖励。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实际耕地面积,按文件拨付工作经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兑付按照《怀远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制度》和《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精神,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溜镇2020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分工方案
3.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
4.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
5.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
6.镇干部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7.村委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常 凯 镇党委书记
杨亚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平 柏玉好
成 员;范定俊 汪春侠 胡兆灯 张有怀 马 利
廖 斌 孙均祥 王启修 李传雨 张 婧
刘立新 季胜利 王祥利 刘 奎 周传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柏玉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祥利、刘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电话:8771001。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利
副组长:柏玉好
成 员:杜友谊 褚启鹏 陈 晨 杨惠猛
耿旭晨 李小龙 何有春 葛少雨
李金林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应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柏玉好
成 员:杜友谊 褚启鹏 陈 晨 杨惠猛
耿旭晨 李小龙 何有春 葛少雨
李金林 李 永 周传艳 刘 奎
附件2
河溜镇2020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包保分工方案
按照《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神以及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包保工作分工如下:
一、镇领导包保村
王启修:负责贡集村
王 平:负责劳庙村
廖 斌:负责褚庙村
张友怀:负责莲花村
张 婧:负责河溜村
季胜利:负责毛园村
汪春侠:负责葛山村
柏玉好:负责唐店村
范定俊:负责倪桥村
孙均祥:负责余大郢村
胡兆灯:负责大成村
李传雨:负责永济村
刘立新:负责葛圩村
马 利:负责付圩村
二、总支书记包保片
王启修:负责贡集总支,贡集村、康郢村
季胜利:负责毛园总支,毛园村、街西村
张友怀:负责莲花总支,莲花村、枣林村
刘立新:负责祠堂总支,葛圩村、祠堂村
李传雨:负责永济总支,永济村、杨湖村
范定俊:负责大成总支,大成村、倪桥村
廖 斌:负责劳庙总支,褚庙村、劳庙村
张 婧:负责河溜总支,河溜村、葛山村
孙均祥:负责罗新庄总支,罗新庄村、余大郢村
柏玉好:负责唐店总支,付圩村、唐店村、
三、包村干部、镇工作人员包保村
贡集村:杨贵好、陈 芳、毛海凤
康郢村:刘 青、邹 见、李 征
毛园村:秦树林、毛相楠、李 惠
街西村:刘 玲、周传艳
河溜村:彭 飞、王 肖
葛山村:黄 河、马 兰
褚庙村:王祥利、张 恒
劳庙村:茆顺仙、张一凡、陈梦如、胡 悦
付圩村:赵 玲、刘 娟、刘继勇
唐店村:沈颂亭、王忆如、葛 红
大成村:谢佶鹏、孙树楼、杨文才
永济村:刘 流、陶华峰、崔 雷
杨湖村:贾尚明、姚景程
倪桥村:周 瑾、尹俊芳、陈 琛
祠堂村:辛志超、潘 娣
莲花村:姚德文、史学志、孙树虎、房成成
葛圩村:葛春和、王亚杰
枣林村:徐建立
罗新庄村:陈 洁、杨亦娇
余大郢村:房维光、陈德明
四、派出所民警(辅警)包片
贡集总支:李帅帅
毛园总支:孙 斌、毛光军
河溜总支:褚学军、葛允友
劳庙总支:赵宇霄
唐店总支:刘 伟
罗新庄总支:邵 倩
莲花总支:沈宏保
祠堂总支:李克兢
大成总支:康靖怡、李 杰
永济总支:杨在利
附件3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宣传方案
为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促进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集中宣传时间
2020年5月25日----6月20日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宣传秸秆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等危害。
2.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和要求。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现场督查和行政手段制止,夯实责任,严格考核。
3.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和奖励激励办法。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三、主要任务及形式
1.开好“三会”。镇组织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召开群众代表、党员、村“三委”干部和农机手、教师、村卫生室等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各村分片召开群众代表政策宣传专题会。
2.媒体宣传。镇政府利用有线电视和大屏幕开办宣传专栏,全天候24小时滚动播放秸秆禁烧的宣传字幕。各村利用广播在早、中、晚时间集中宣传,在其他时间段连续宣传。
3.书信宣传。镇统一印发《秸秆禁烧告知书》,各村确保发放到每一户群众手中;动员所有群众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全面落实农机手《小麦机收控茬承诺书》签订工作。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广大中小学生把秸秆禁烧的要求送到每一个家长手中,要求家长不要焚烧秸秆,搞好综合利用。
4.流动宣传。镇安排宣传车进行全镇域巡回宣传,把禁烧要求、焚烧秸秆的处罚规定、综合利用及奖补办法等宣传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5.固定宣传。全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着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和焚烧秸秆的责任追究;悬挂在镇、村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场所,做到全覆盖。使广大群众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6.示范带动。各村、各单位以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为契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严明纪律,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和职工必须带头做秸秆禁烧的榜样,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通报。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措施,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在全镇形成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附件4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督促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准备情况;
2.所有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镇村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
3.秸秆留茬高度;
4.秸秆处置情况(切碎、打捆、离“四离一集中”等);
5.有无秸秆焚烧现象。
二、督查分工
成立由纪检书记为组长的专门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镇各村进行督查。联系村的班子成员负责对所联系村的工作督查。
三、督查方式
1.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立即向相关责任人和村反馈,记录督查结果,并实行“日通报”制度。
2.发现问题按照《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5
河溜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问责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以卫星监测公布的火点数和上级督查通报的火点数及镇督查组督查情况为问责依据。
第四条 问责措施
除执行《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外,严格按照以下办法问责。
1.严处第一把火。被通报全镇第一把火的,对总支书记、包村干部、书记、包保责任人分别给予500元处罚。
2.被镇督查到2次不在岗(包括迟到和早退)的人员予以全镇通报,3次及以上的扣发个人(风险抵押金)同等奖励金200元/次;督查到因工作不力或在岗不尽责而造成禁烧隐患、出现火点烟点的,扣发个人(风险抵押金)同等奖励金300元/次.
3.被卫星监测通报火点或被市、县、镇督查通报火点的村,禁烧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财政收入。
4.被市、县督查通报火点的,按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被省、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按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
5.被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的村,从该村年度秸秆禁烧考核中扣2.5分;被市、县督查通报2处火点的村,从该村年度秸秆禁烧考核中扣5分;被镇督查通报每1处火点的村扣1分;
6.被省、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从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扣10分;被省、卫星监测通报2处火点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取消镇村两级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6
河溜镇干部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任务清单
1.督促村《秸秆禁烧告知书》、《“小手拉大手,争做环保卫士”秸秆禁烧告家长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督促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2.督促村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督促村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4.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因村制宜建立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5.督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6.督促落实村秸秆堆放场所及看护责任人。
7.督促村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防控网格,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附件7
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成立村禁烧工作组,建立健全包保体系,召开动员会议。
2.负责明白纸等宣传资料的发放,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家喻户晓。
3.研究制定村实施方案,具体到户、到地块;掌握并按时上报秸秆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方式及数量)。
4.落实村干部、党员、村民、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村干部承诺书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负责组织调度各类机械设备,研究制定并落实秸秆清运应急预案。
6.与收割机手签订控茬承诺书,明确控茬责任,落实跟机控茬监督验收责任人。
7.开展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外出务工、老弱病残等特殊家庭帮扶措施。
8.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动员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9.落实秸秆临时堆放场所,安排人员进行看管。
10.落实包保防控责任,合理划定防控网格,适时设置禁烧防控点,落实防控人员、防控设施及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