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溜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4-04 01:00 来源: 怀远县河溜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持有我县户籍地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行标准为690元。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2、户口簿;3、身份证;4、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渔场)确权证明;收入情况声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系统核查-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公示。

六、办理期限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群众评议和公示期限)

七、办公时间地点

怀远县河溜镇民政所,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八、联系方式

0552-877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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