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28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2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
上涨形势,通过对种粮农民安排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稳定种粮
农民收入,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支持粮食生产。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合同(协议)无明确约定的,原则上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量及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总量、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播种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依据。包括水稻、小麦、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龙亢农场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三、实施步骤
(一)统计核实粮食种植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补贴对象,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使实际种粮农民和组织真正受益。
1. 村组登记。村组(分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种粮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分场)内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结果上报乡镇。
2. 乡镇审核。乡镇(农场)组织相关职能站所对村级(分场)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认真审核核实,确保补贴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对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各乡镇必须认真组织将补贴信息公示到村级,在乡镇和村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为农户信息及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等。
3. 编制发放清册。乡镇在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核实核准补贴信息及面积,由乡镇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等相关职能站所共同编制信息完整的“一卡通”发放清册。
4. 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合规的情况下,经乡镇政府及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于4月6日前将附表1及附表2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股;在补贴标准确定后,各乡镇要在2日内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核实核准后的补贴发放清册并报送附表3,以上附表均需签字盖章。
5. 县级核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统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定,后送县财政局。
(二)测算补贴标准。根据播种面积与资金总量测算补贴标准,标准确定后及时通知各乡镇。
(三)依规发放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关数据,协调金融机构,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县级“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按照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执行;对企业等其他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种粮者。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按规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总结。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保障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各乡镇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形成报告,于4月21日前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制定本级实施办法,宣传发动等。4月上旬前完成。
(二)统计核实阶段。县域内开展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4月6日前完成。
(三)资金发放阶段。乡镇级政府制定发放清册,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等。4月20日前完成。
(四)总结阶段。总结经验,接受检查等。4月21日前完成。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动态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村承担直接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分配、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工作对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实际种粮者及粮食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信息审核工作,及时将审核后的数据提供财政部门,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检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报、虚报、重报、漏报补贴面积,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实际种粮农民。
附件:1.怀远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乡镇审核审批汇总表
2.怀远县各乡镇2022年耕地面积核定表
3.怀远县2022年乡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发放乡镇审核审批汇总表
怀远县财政局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