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 |
2 |
怀远县河溜镇经管站 |
3 |
怀远县河溜镇文化广播站 |
4 |
怀远县河溜镇退役军人事务站 |
第二部分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677.6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677.69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9.12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一、教育支出人员工资增加;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中五保户补助调标;三、节能环保支出;四、科学技术支出;五、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农村综合改革村干部待遇调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67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7.6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67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67万元,占69.98%;项目支出1104.02万元,占30.0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77.6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677.6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12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一、教育支出人员工资增加;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中五保户补助调标;三、节能环保支出;四、科学技术支出;五、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农村综合改革村干部待遇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7.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9.12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一、教育支出人员工资增加;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中五保户补助调标;三、节能环保支出;四、科学技术支出;五、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农村综合改革村干部待遇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68万元,占21.77%;教育(类)支出203.72万元,占5.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6.91万元,占21.67%;卫生健康(类)支出100.2万元,占2.72%;节能环保(类)支出575.53万元,占15.65%;城乡社区(类)支出44.28万元,占1.2%;农林水(类)支出1073.26万元,占29.18%;住房保障(类)支出83.11万元,占2.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9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67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政府行政运行办公费;二是住房公积金标准减少三、优抚人员和标准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573.67万元,占69.98%;项目支出1104.02万元,占30.0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1.42万元,支出决算为80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行政运行办公费。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代课教师人员调整,支出减少。
3.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至其他科目。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5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优抚人员和标准减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年初预算为625万元,支出决算为5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敬老院人员减少及补助标准。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6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计生办公费用减少。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费用标准增加。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缩减。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57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秸秆禁烧经费放在2021年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相关项目减少。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涡河淮河水环境整治专项经费。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增加。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5.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是上级追加的补助类土地复垦项目经费。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610万元,支出决算58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干部人数减少。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6.24万元,支出决算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标准调整。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3.12万元,支出决算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标准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27万元、津贴补贴7.27万元、绩效工资1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万元、住房公积金151.68万元、医疗费6.35万元;公用经费125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39万元、电费11.78万元、邮电费10.39万元、差旅费24.53万元、维修(护)费16.8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5.14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2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安徽省河溜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68万元,比2020年增加471.88万元,增长143.51%,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保障单位运行,增加相应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560.6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0%。从评价情况看,达到了并且超过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0.69万元。河溜镇自主实施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河溜镇人民政府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在产出指标情况和效益指标情况指标方面得分较高,但在提升人民对服务型政府满意度存在不足,补助表标准希望提高。
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保障了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5万元,执行数为560.69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果: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政府要建立,对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给予物质接济和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而对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该项目为常年发展性项目。
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怀远县河溜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12月
目 录
摘 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河溜镇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河溜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怀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政府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政府要建立,对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给予物质接济和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而对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该项目为常年发展性项目。
河溜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5万元,执行数为560.69万元,完成预算的90%。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依据评分标准和绩效分值,对四大类9个指标进行了逐项评分,经评价,得分98,评价结果为优。从指标得分情况来看,河溜镇人民政府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在产出指标情况和效益指标情况指标方面得分较高,但在提升人民对于服务型政府满意度存在不足,补助表标准希望提高。
四、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河溜镇正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现阶段工作其他部门参与度较低,为保证编制精确度,将进一步与镇领导协商,提升其他部门的参与度。
(二)河溜镇人民政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个数比较少,需要完善。
正文部分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背景
依据《怀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政府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政府要建立,对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给予物质接济和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而对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该项目为常年发展性项目。
河溜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5万元,执行数为560.69万元,完成预算的90%。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1年河溜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2021年对河溜镇全境五保户人员502人,进行补助。
二、项目年度资金情况
本项目2021年资金计划62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 625 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结转 0.00 万元、 当年追加 0 万元,当年财政核拨560.6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625万元、 以前年度结余结转 0.00 万元、当年追加 0 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60.69 万元,其中: 本级财政当年预算 625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结转 0.00 万 元、当年追加0 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90%。
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的目的
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发放到五保户、民政优抚及救济人员手中,更好地体现国家与社会对困难人群的关怀,更好地为特殊人员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2、评价对象
怀远县河溜镇2021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
3、评价的范围
怀远县河溜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1)独立原则。我方在委托方和被评价对象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和相关资料情况下独立完成委托事项。
(2)客观原则。我方按照协议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评价方法
根据河溜镇各类特殊人群生活补助项目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同时采取询问查证、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3.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决策、管理、产出、效果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下设6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一是决策(10分)。 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确性、绩效指标的合理性、实施内容的明确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算编制合理性等。二是管理(10分)。主要评价管理机制健全性、机制运行有效性、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资金使用规范性等。三是产出(50分)。主要评价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规划完成情况、质量达标率和完成及时率等情况。四是效果(30分)。群众对于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满意度。具体如下表:
项目 |
决策情况 |
管理情况 |
产出情况 |
效益情况 |
得分合计 |
标准分值 |
10 |
10 |
50 |
30 |
100 |
评价得分 |
9 |
10 |
49 |
30 |
98 |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本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在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方面的实施情况,对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影响的效益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可重复评价性。二是本次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落实资金问效机制,促进特困供养人员保障经费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论与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指标分值 10 分,评价得分 9分。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怀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等文件规定,项目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现实需求,必要性显著,申报程序健全,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计划,与客观实际相符。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设置了较为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指标分值 10 分,评价得分10分。该项目管理机制较健全、机制运行有效、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指标分值50分,评价得分49分,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按年初计划完成相关工作,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各类特殊群众的保障机制越来越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信息报告、资金使用群众监督等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怀远县河溜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各类特殊人群的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提高河溜镇民生保障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了河溜镇民生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如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25 |
625 |
560.69 |
10 |
90% |
9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625 |
625 |
560.69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辖区内特困人员的补助支出 |
河溜镇的特困人员补助足额发放,保障其衣食无忧,提升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全年按月及时发放各类补助支出 |
12次 |
12 |
20 |
20 |
持平 |
||||
质量指标 |
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群的生活水平,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10 |
10 |
持平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100% |
100% |
10 |
10 |
持平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90% |
10 |
9 |
年初预算考虑补贴标准提高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3:提升五保户及其他特殊人群的幸福感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5 |
15 |
持平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提升人民对于服务型政府满意度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5 |
15 |
继续加强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7:民政优待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3 |
3 |
持平 |
||||
指标8:五保户人员满意度 |
≥95% |
100% |
4 |
4 |
持平 |
||||||
指标9:定补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3 |
3 |
持平 |
||||||
总分 |
|
|
100 |
98 |
|
||||||
|
|
|
|
|
|
|
|
|
|
|
|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绩效评价受制于经验积累等因素,也存在一些不足,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不足,有利于今后更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各类特殊人群的补助标准望逐年提高,政策更加完善。保障对象满意度问券调查需要更加完善。
七、相关意见与建议
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搞好检查及整改,按照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监管,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围绕目标,着眼长运,扎实推进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建设精品优质惠民工程。并在以后项目中,完善报账申请及审批,明确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财务规定拨付资金,费用制度以及文件规定及时入账,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附表1)
2、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绩效目标完成清单(见附表2)
附表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项目立项(主体是指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决策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主体是指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单位,下同)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预算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资金拨付及时性 |
项目资金是否按照依法依规及时拨付,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拨付时效情况。 |
项目资金是否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分配下达,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的时限要求及时拨付。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产出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效益 |
项目效益 |
实施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附表2 |
|
|
|
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2021年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绩效目标完成清单 |
|||
序号 |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备注 |
(一) |
总体目标任务:将下达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保障民政优待户正常生活所需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
|
1 |
资金实行结算专户管理 |
完成。 |
|
2 |
资金实行结算封闭式管理 |
完成。 |
|
3 |
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
完成。 |
|
(二) |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退役士兵及家属生活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
|
1 |
改善基础设施 |
完成。 |
|
2 |
巩固提高管养和服务水平 |
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