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河溜镇镇长纪学勤同志解读《怀远县河溜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1 13:34 来源: 怀远县河溜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河溜镇镇长纪学勤同志解读

《怀远县河溜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问:《工作方案》的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4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督促各地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业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镇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怀远县河溜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问:《工作方案》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近年来全国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防止我镇出现类似情况,对全镇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方案》的制定为我镇接下来的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据,同时也能更好的推进排查工作深入落实,督促各部门各村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业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问:《工作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是怎样?

答:综合分析河溜镇自建房情况一万九千余处,经营性自建房一千余处,综合研判后起草《怀远县河溜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稿)》,同时面向各站所,各村和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无意见反馈,后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经会议研究后党政办登记发文。

问:《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设计建造的自建房屋等。

二是严厉查处自建房屋违法违规行为。清查自建房屋相关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特别是针对镇区、各街道经营性自建房达3层或300平方米以上的,进行重点排查。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

三是规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改造自建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严禁擅自将闲置自建房屋等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

四是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五是落实自建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将排查治理全镇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等行为纳入日常管理的范畴,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问:如何保障《工作方案》能够顺利实施?

答:《工作方案》制定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各村统筹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镇政府抓总,各部门协同,村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

二是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督促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内的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教育体育领域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务领域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密切关注各类独居老人的住房安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宅基地审批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和审批工作;派出所负责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场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特别是酒店(宾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应急安全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以及烟花爆竹,农资经营储藏等易燃易爆行业排查。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专抓,任务要落实到村,排查到户。

解读科室及咨询联系方式

解读科室:镇城建所

咨询联系人:汪春侠

联系电话:0552-87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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