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河溜镇副镇长袁帅解读《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背景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特制订《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依据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20号)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工作方案》(怀办发〔2022〕2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通过认真研判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际工作需要情况,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日征求了褚庙村等单位的意见,均无意见反馈,后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进行讨论并修改决定于2022年11月1日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由党政办登记发文。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广辟秸秆离田利用渠道,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力争达到100%(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
五、主要内容
11月10日前由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负总责,巡逻防控值班值守以村级禁烧应急分队为主,镇级加大对各村人员在岗情况的巡查督查。各村以村“两委”干部(含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村级网格员为主体组织成立禁烧应急分队,并对应急分队人员履职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考勤。11月11日至秋种结束,镇村两级干部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全面禁烧工作中,镇级抽调值守人员驻村值守,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11月底开展扫尾工作,并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创新举措
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村书记(主任)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其他村级副职干部(含村计生专干、扶贫专干、镇党委任命的村书记或主任助理)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作为奖励依据,奖励标准以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同时处罚办法,按照《河溜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工作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第二条执行。
七、解读科室和咨询人
解读机构: 河溜镇环保办
咨询联系人:王祥利
联系方式:0552-87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