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增强出台《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出台《方案》的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从公开征求意见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溜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3421),并在信封上注明“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联系人:王祥利,电话:0552-8772106(环保办)
河溜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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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名称 |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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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文件出台是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大气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制度保障。深入贯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按照“控茬收割、带刀作业、粉碎还田为主、打捆离田为辅”的工作方针,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镇域、全时段、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采取以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离田相结合。广辟秸秆离田利用渠道,实现秸秆利用的良性循环。深入宣传动员,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深入人心。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可为全乡秸秆禁烧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文件起草过程
综合分析河溜镇粮食种植面积、种植结构及历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以及对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分析后起草《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稿)》,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无意见反馈,后提交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办公室登记发文。
四、工作目标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监管责任,实现全年全乡秸秆禁烧卫星监测“零火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全乡秸秆综合利用率。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促进秸秆产业化利用高质量发展,使得2023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动员
1.镇及时召开全镇干部大会,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2.镇政府统一制作悬挂禁烧标语横幅、印制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并组织宣传车全镇巡回宣传。
3.各村要组织召开由村民代表、“两委”人员、党员、种粮大户、农机手、包村干部等参加的秸秆禁烧动员会议,并与上述人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5月19日前上报环保办,村两委成员、党员的承诺书要张贴在村公开栏中。要充分发挥广播作用,广泛宣传禁烧政策要求、工作典型、信息通报等。
4.各村于5月25日前在辖区内的公路、村委会、学校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禁烧通告,同时将《秸秆禁烧告知书》发放到户。
5.各中小学要于5月25日前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谋划筹备
1.各村要充分发挥积极能动性,根据辖区实际,及早制定夏收夏种及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各村午季秸秆打捆机数量按全村的小麦总地亩数进行布置,每700亩地保证一台圆(大方捆)捡拾打捆机,小方捆捡拾打捆机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加以辅助化布置。秋季秸秆打捆数量按全村总水稻地亩数进行布置,每2000亩左右布置一台圆捆(大方捆)捡拾打捆机。科学配置打捆机械和离田设备,确保已打捆秸秆不隔夜在田地,不误群众进行耕种,合理确定作业区域和规模,规范服务行为,净化作业环境,保持秸秆打捆离田良好秩序。
2.各村以秸秆收储中心为依托,合理布局露天临时堆场,设置露天临时堆场必须到镇环保办报备,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安全设施齐全、堆放管理规范、安排专人看护等要求,同时要尽量减少露天临时堆场数量。
3.打捆离田的村与各合作社签订协议时,合作社必须按签订的小麦秸秆打捆离田面积上交不低于每亩10元的离田保证金和每亩5元的服务费,5月25日前资金交到镇经管站,并保证按离田面积每700亩不得低于1台方(圆)打捆机,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各村要于5月20日前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堆场设置、签订打捆合同、机械设备调度等情况上报环保办。
4.收割机手签订责任书,并缴纳保证金,每台缴纳1000元保证金,按要求对于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对于秸秆还田地块,秸秆粉(切)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经过包组干部及村里主要负责人及包村干部签字后方可退换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不予下田收割,造成影响的上报公安机关予以打击。
(三)精准作业方式
1.镇政府要督促各村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和粉碎还田方式,严格控制秸秆打捆离田田块收割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
2.各村要督促打捆经纪人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置效果,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离田保证金不予返还。严禁将秸秆置放在路边、地头、坟头、河滩上、沟渠中,防止水体污染、形成阻坝。
3.实行村包保人员跟机收割,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逐田验收,确保收割控茬要求落到实处。
4.芡河沿线村要做到秸秆离田全覆盖,严防秸秆进入水体污染水质。
(四)优化收储网络
1.持续落实秸秆收储站点建设补贴工作,鼓励企业资本投入秸秆利用装备和收储中心大棚建设,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
2.规范收储中心运营行为,探索建立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低收入人口就业务工。
3.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管理要与作业区域相挂钩,确保秸秆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五)应对天气变化
1、各村要根据天气变化,制定秸秆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打捆作业村,应及时调整调度作业机械,采取灭茬等方式处置在田秸秆,妥善化解禁烧与抢收抢种矛盾。
2、各村成立5-10人的在外人员午收帮扶队、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巡查处置(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上报镇环保办),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
1.建立镇、村网格管理体系,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
2.全镇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点至少安排3人值守,备齐交通工具、小型水泵和水管、灭火器、扫帚、床、一辆带旋耕机的拖拉机,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
3.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并与涉农补贴等挂钩。
4.各村要及时制定秸秆禁烧网络图,并落实责任网格追究制。
5.镇政府组建专门管控应急和巡查队伍,不定期巡查和处置各村收割控茬、秸秆离田、秸秆堆放和焚烧秸秆等情况。
(七)强化督查巡查
1.镇督查组要24小时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各类机械准备、禁烧保证金制度、禁烧承诺书签订、巡查包保单位人员在岗、打捆或粉碎离田作业、火情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
2.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也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
3.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组适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八)压实工作责任
1.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各村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农户向村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3.村“两委”人员、党员、农业经营主体、有承包经营土地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5月20日—5月25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大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立体式宣传。建立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印制下发各类告知书、明白书。各村要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作业计划,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和农机作业监管责任。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26日—6月30日;秋季:9月21日—11月15日)。禁烧期间,所有巡查和防控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收割控茬、切碎还田、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严防“第一把火”。镇督察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1日—7月15日;秋季:11月16日—11月30日)。镇禁烧办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政策。各行政村、秸秆经纪人夏季务必于7月15日前,秋季务必于11月30日前提出申请验收,逾期提出验收及散乱秸秆遗留过多或者造成一定影响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二)强化督查巡查。由镇督查组对全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督查考核问责工作。镇督查组要实时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管理、禁烧工作保障、包保人员在岗、网格化管理、火情防控、散落秸秆清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粉碎还田质量不高、留茬高度不达标、离田清运不彻底情况,责令村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
(三)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怀远县2023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和《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精神,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溜镇2023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分工
3.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
4.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
5.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方案
6.镇干部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7.村委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8.河溜镇2023年午季秸秆经纪人管理办法
附件1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亚辉 镇党委书记
纪学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春侠 张文博 袁 帅
成 员:王启修 马 利 廖 斌 孙均祥 张 婧
危治权 完雨凡 柏玉好 潘梦迪 刘立新
季胜利 王祥利 刘 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袁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祥利、刘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电话:8772106。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督察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利
副组 长:袁 帅
成 员:杨亦娇 寇泽东 崔 雷 丁 飞
第一组 组长:马 利 成员:杨亦娇 丁 飞
所用车辆:镇租用车辆
负责村:贡集村、康郢村、毛园村、街西村、河溜村、葛山村、褚庙村、罗兴庄村、唐店村、付圩村
第二组
组长:袁 帅 成员:寇泽东 崔 雷
所用车辆:镇租用车辆
负责村:劳庙村、莲花村、祠堂村、葛圩村、倪桥村、大成村、永济村、杨湖村、余大郢村、枣林村
督查范围:镇包保人员到岗情况、村值守点值日情况、值守点物资准备情况、打捆清运情况、村巡逻队巡逻情况、堆场管理情况等。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应急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 帅
副组长:王祥利
成 员:范海峰 邹 见 李存琳 李小龙
许思毅 马传易 何有春 杨惠猛
陶华光 陈 健 李金林 葛少雨
陈 健 陈 军 褚德田 陈云峰
刘 奎 李 永 徐建立 杨清睿
第一组(唐店):组长:邹 见 成员:许思毅 葛少雨 何有春
第二组(莲花):组长:李小龙 成员:杨惠猛 陶华光 杨贵好第三组(大成):组长:范海峰 成员:李金林 马传易 陈 健
第四组(康郢):组长:李存琳 成员:陈 军 褚德田 陈云峰
四个组分别驻点大成村、莲花村、唐店村、康郢村,每组一辆洒水车,配备全灭火器材。
刘奎、李永、徐建立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杨清睿负责蓝天卫士监测工作。
附件2
河溜镇2023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包保分工
一、总支书记包保片
汪春侠、潘梦迪、季胜利:负责毛园村、贡集村、康郢村
张文博、张友怀:负责葛圩村、祠堂村、莲花村
袁 帅、刘立新:负责永济村、杨湖村
廖 斌:负责大成村、倪桥村
王启修:负责褚庙村、劳庙村
张 婧:负责河溜村、葛山村、街西村
孙均祥:负责罗新庄村、余大郢村、枣林村
完雨凡:负责付圩村、唐店村
二、包村干部、镇工作人员包保村
贡集村:褚启鹏、陈 芳
康郢村:刘 青、葛 宏
毛园村:秦树林、张 瑞
街西村:刘 玲、刘 娟
河溜村:彭 飞、吴 莹、吕春杰
葛山村:黄 河、张宇杰
褚庙村:王祥利、刘继勇
劳庙村:张传喜、茆顺仙、宋在体
付圩村:赵 玲、王宏伟
唐店村:付成春、杨春安
大成村:陶华峰、毛海凤
永济村:刘 流、葛树涛、王 廷
杨湖村:贾尚明、孙树楼
倪桥村:吴 筱、闫诗雨
祠堂村:房维光、毛相楠
莲花村:李 征、史学志、刘 兵
葛圩村:沈颂亭、陈多勇
枣林村:谢吉鹏、贾梦蝶
罗新庄村:陈 洁、汤雨婷
余大郢村:葛春和、姚景程
附件3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宣传方案
为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促进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集中宣传时间
2023年5月25日—6月20日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宣传秸秆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等危害。
2.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和要求。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现场督查和行政手段制止,夯实责任,严格考核。
3.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和奖励激励办法。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三、主要任务及形式
1.开好“三会”。镇组织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召开群众代表、党员、村“三委”干部和农机手、教师、村卫生室等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各村分片召开群众代表政策宣传专题会。
2.媒体宣传。镇政府统一开通广播在早、中、晚时间集中宣传,在其他时间段间断宣传。
3.书信宣传。镇统一印发《秸秆禁烧告知书》,各村确保发放到每一户群众手中;动员所有群众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全面落实农机手《小麦机收控茬承诺书》签订工作。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广大中小学生把秸秆禁烧的要求送到每一个家长手中,要求家长不要焚烧秸秆,搞好综合利用。
4.流动宣传。镇安排宣传车进行全镇域巡回宣传,把禁烧要求、焚烧秸秆的处罚规定、综合利用及奖补办法等宣传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5.固定宣传。全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着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和焚烧秸秆的责任追究;悬挂在镇、村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场所,做到全覆盖。使广大群众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6.示范带动。各村、各单位以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为契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严明纪律,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和职工必须带头做秸秆禁烧的榜样,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通报。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措施,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在全镇形成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附件4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督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督促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镇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准备情况;
2.所有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镇村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
3.秸秆留茬高度;
4.秸秆处置情况(切碎、打捆、离“四离一集中”等);
5.有无秸秆焚烧现象。
二、督查分工
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门督察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镇各村进行督查。联系村的班子成员负责对所联系村的工作督查。
三、督查方式
1.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立即向相关责任人和村反馈,记录督查结果,并实行“日通报”制度。
2.发现问题按照《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5
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问责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以卫星监测公布的火点数和上级督查通报的火点数及镇督查组督查情况为问责依据。
第四条 问责措施
除执行《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外,严格按照以下办法问责。
1.严处第一把火。被通报全镇第一把火的,对总支书记、包村干部、村书记、包保责任人分别给予500元处罚。
2.被镇督查到2次不在岗(包括迟到和早退)的人员予以全镇通报,每次核减一天的交通伙食补助,3次及以上的从个人交通伙食费扣发200元/次;督查到因工作不力或在岗不尽责而造成禁烧隐患、出现火点烟点的,扣发个人交通伙食补助费300元/次。
3.被卫星监测通报火点或被市、县、镇督查通报火点的村,禁烧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财政收入。
4.被市、县督查通报火点的,按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被省、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按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
5.被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的村,从该村年度秸秆禁烧综合考核分中扣5分;被市、县督查通报2处火点的村,从该村年度秸秆禁烧考核中扣10分;被镇督查通报每1处火点的村扣1分;
6.被省、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从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扣20分;被省、卫星监测通报2处火点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取消镇村两级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7.督查各村打捆机械按要求在田作业情况,每缺少一台扣除秸秆打捆经纪人保证金3000元/天。
8、对于村干部所包的田块,出现大面积没有清零的现象,保证金及返还不予兑现。镇里督查巡查每发现一例零星火点扣除村干部绩效工资300元。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6
河溜镇干部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任务清单
1.督促村《秸秆禁烧告知书》、《“小手拉大手,争做环保卫士”秸秆禁烧告家长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督促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2.督促村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督促村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4.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因村制宜建立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5.督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6.督促落实村秸秆堆放场所及看护责任人。
7.督促村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防控网格,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附件7
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成立村禁烧工作组,建立健全包保体系,召开动员会议。
2.负责明白纸等宣传资料的发放,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家喻户晓。
3.研究制定村实施方案,具体到户、到地块;掌握并按时上报秸秆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方式及数量)。
4.落实村干部、党员、村民、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村干部承诺书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负责组织调度各类机械设备,研究制定并落实秸秆清运应急预案。
6.与收割机手签订控茬承诺书,明确控茬责任,落实跟机控茬监督验收责任人。
7.开展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外出务工、老弱病残等特殊家庭帮扶措施。
8.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动员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9.落实秸秆临时堆放场所,安排人员进行看管。
10.落实包保防控责任,合理划定防控网格,适时设置禁烧防控点,落实防控人员、防控设施及机具。
附件8
河溜镇2023年午季秸秆打捆经纪人管理办法
1、签订协议。2023年5月20日前全部签订完毕。
2、保证金缴纳。10元/亩保证金于2023年5月20日前交到镇经管站专户。
3、机械准备。
①5月25日前,把机械运送到村委会或堆场,进行统一编码。每个收储中心或秸秆堆场要保障有一辆洒水车(有远距离喷水功能的储水车)待命。
②原则上每700亩准备一台圆捆或大方捆打捆机。
③打的草捆要求不能在田地隔夜,如果存在,超过50捆每巡查到一次的扣1000元。
④连片已经收割未打捆的田地,超过200亩隔夜的,每巡查到一次2000元/天。
4、堆场管理。
①堆场不按要求配齐设备的,每少一项,扣保证金1000元/项/天;值守人员确保2人以上,每少一人扣保证金1000元/天。
②不按要求进行堆放的,且整改不彻底,每个堆场2000元/天进行处罚。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下一年不允许在河溜镇进行打捆作业。
③堆场每天都要进行道路散落秸秆清运、洒水工作,确保路面不留散落秸秆,并保持适当潮湿状态。
5、露天堆场管理。7月底之前确保秸秆清运离堆场,否则不予返还保证金。
6、验收工作。午季小麦秸秆打捆工作,经纪人务必在2023年7月15日前提出验收,延迟验收的不予返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