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河溜镇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是政府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必然要求,是改进政府工作、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政府系统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为切实办理好有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职责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交由河溜镇办理的建议和提案由河溜镇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审定把关。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组成人员每年根据提案和建议涉及的内容进行调整。
二、办理原则
1.依法办理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在办复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2、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处理和答复。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因条件的限制短时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作出规划,逐步解决;确因现行法律和政策不许可和受其他条件限制,目前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解释原因。
3、注重实效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承办科室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突出抓住事关全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办理程序
1、交办。由我镇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由镇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受理并交办。
2、承办。承办部门负责建议和提案答复件的起草。承办部门接到建议和提案后,要清点核对,呈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落实具体承办人,并安排部署办理建议和提案的有关工作。
3、审核。承办部门拿出答复件后先交分管领导初审,再送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稿,报办理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重要答复件需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审核的内容是:该解决的问题是否解决,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通顺清楚。
4、答复。建议和提案的答复件应使用本单位公函纸,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单位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答复时间,答复件首页右上应注明发文单位代号、发文类别、发文年号、发文序号及办复结果四种类别。
建议和提案办复结果的四种类别分别为:“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答复件应及时寄送所提建议或提案的每一位代表或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答复件应标明领衔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内容相同的,应分别行文答复。答复件除主送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外,还需抄送同级人大常委会联络工作机构或同级政协提案委和政府办公室各二份。答复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建议或全国、全省政协委员提案,应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各两份。承办部门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建议和提案,应在收到建议和提案15天内向交办部门说明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由交办部门重新确定承办部门,不得自行转给其它部门。
5、落实。建议和提案答复时的承诺事项要兑现,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事项,要追踪落实。办理工作办公室要在下一次人大、政协大会召开之前,有重点地督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
6、总结。建议提案的承办部门应于每年8月中旬以前向办理工作办公室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办理工作情况。办理工作办公室在办复工作结束后,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写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四、办理考核
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对办理工作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程度进行考核。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12月底对办理情况进行总结评定,对办理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实施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