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河溜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特制订《关于印发<河溜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20号)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工作方案》(怀办发〔2022〕2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综合分析河溜镇粮食种植面积、种植结构及历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以及对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分析后,于4月1日起草《河溜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稿)》。
2、意见征集。4月10日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截止5月10日无意见反馈。
3、会议审定。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2023年5月20日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4、 2023年5月23日办公室登记发文。
四、工作目标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监管责任,实现全年全乡秸秆禁烧卫星监测“零火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全乡秸秆综合利用率。
五、主要内容
一是强力管控秸秆焚烧。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及政策要求。签订秸秆禁烧协议和承诺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建秸秆禁烧应急处置队伍,建立乡三级禁烧应急处置队伍。积极发挥“蓝天卫士”科技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落实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强联防联控,将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严格管控乡域外秸秆焚烧对我镇的影响。设立防火隔离带,严防外火侵入。
二是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合理规划秸秆堆放场;积极协调秸秆收储经纪人和村居签订收储协议,确保既实现秸秆及时处置,又实现综合利用价值。
三是及时处置“四边以上”秸秆,引导农户形成人人参与人居环境创建的主体意识。
六、创新举措
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产业化进行奖补;对秸秆收储运环节进行奖补;各秸秆收储点、压块点继续享受农用电价;继续实行秸秆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按照制定好的工作方案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力度,严格按照方案兑现奖惩。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到立行立改,做好本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年全域无火点。
解读科室和咨询人
解读机构: 河溜镇人民政府
咨询联系人:环保办王祥利
联系方式:0552-87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