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疫苗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1、为近一步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强化预防接种管理,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疫苗储存和运管规范(2017年版》相关要求,1月13日—29日对全县预防接种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45家预防接种单位,未发现私自采购二类疫苗的现象。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接种单位接收的疫苗未能提供批签发证明文件;
二是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填写不全;
三是少数单位对储存疫苗的冰箱进行的温度记录不规范;
四是少数单位未能按疫苗种类、批号、有效期分类按序码存放,冰箱过于拥挤,不利于疫苗的存储;
五是对超过有效期的疫苗或不合格的疫苗未能按规定处置。
对存在问题的接种单位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2、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HPV疫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9】13号)、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中加强HPV疫苗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卫疾控发【2019】114号)、蚌埠市卫健委《关于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加强HPV疫苗使用管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9】2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HPV疫苗的规范使用管理,随机抽查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古城镇卫生院、龙亢农场医院和赵集医院6家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共计采购四价HPV疫苗112人份(336支),并全部在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使用,受种者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登记项目信息齐全完整,HPV疫苗接种个案信息已全部按省疾控中心要求对通过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录入上报,其它5家卫生医疗单位未发现开展HPV疫苗接种工作。
3、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专项整治活动 的通知》(皖卫传【2019】97号)精神,强化预防接种管理,提高疫苗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我县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工作,怀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9年8月29-30日在县卫校多功能厅举办了二期全县预防接种免疫规划培训班,共336人参加培训,怀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分管负责人就《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规在培训班上进行了解读并提出具体要求,县CDC印制了《怀远县预防接种告知书》下发到各接种单位。县卫健委组织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于2019年8月28日-9月11日对全县1家疾控机构和39家接种单位进行了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全面检查,经查我县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齐全;统一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疫苗有效期预警提示;能够在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第二类疫苗相关信息,所查疫苗均有批签发合格证和完整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疫苗出入库信息完整、准确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疫苗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制度并留观30分钟;所查二类疫苗统一经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进下发;无擅自组织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擅自发布第二类疫苗接种信息现象;检查中未发现预防接种违规操作情况。下一步我委将不断加大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非法采购、违规发布疫苗接种信息、违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加强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