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4 16:41 来源: 怀远县荆山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怀远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1129        

 

 

怀远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激活乡镇财政闲置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417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皖财办〔2020660号)《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为基础,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并有力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在现行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框架内实施,不改变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会计核算权。

(一)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政府在县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预算管理资金往来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各乡镇所有,乡镇预算自求平衡。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财政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乡镇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乡镇财务独立核算主体的地位不变。

三、主要内容

)资金范围。

1. 乡镇预算管理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乡体制调度的统发工资、村干部工资、公用经费、特困供养资金、秸秆禁烧资金等,年末经县政府审批,对下一年度确需使用的专项资金结余予以结转

2. 往来资金。与其他单位的往来资金收取的履约金、质保金、押金代收代缴的资金,经县政府审批结转的专项资金等

)账户设置

乡镇按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撤销怀远县财政局结算专户(**乡镇)

1. 乡镇预算管理资金。保留乡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乡镇预算管理资金日常支付

2. 往来资金。保留乡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乡镇往来资金日常支付撤销或迁移各乡镇现有代管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怀远县支行增设怀远县**乡镇人民政府账户,用于乡镇往来资金管理,新增账户由乡镇与财政局共同管理。

(三)支付流程

1.预算管理资金。乡镇根据县财政调度资金,依规申请使用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县金库根据乡镇每日零余额账户支付情况据实清算。

2.往来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代管资金账户收入明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进行指标登记乡镇依规申请使用并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新增怀远县**乡镇人民政府账户根据乡镇每日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情况据实清算。

)会计核算

县财政局、各乡镇分别按照总预算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要求,按资金性质分账核算。

(五)制度管理

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与定期交叉互查制度,财政局原则上按月与各乡镇开展资金对账工作,每半年开展乡镇之间交叉互查工作,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1130日前)。完成乡镇账户开设、销户等相关工作,商业银行进行乡镇往来资金管理模块研发及系统运行测试,以满足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需求。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1121-20211231日)。各乡镇将原账户资金上划到各乡镇新增账户,并向县财政局提供原乡镇代管资金账户管理资金项目明细情况表,资金上划后各乡镇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资金拨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11-2022131日)。将乡镇往来资金(包括2021年及以前年度往来资金项目)纳入2022年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往来资金管理模块,强化乡镇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财政资金最大限度的用于改善民生、稳定经济增长方面。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改革对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操作程序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推进。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期间,各乡镇要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往来资金项目明细,及时办理资金划转,项目及金额必须真实可靠,不准推诿拖拉,弄虚作假,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肃纪律问责。各乡镇要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报、瞒报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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