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2022〕47号关于印发《2022年荆山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15:32 来源: 怀远县荆山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荆政2022〕47号

 

 

关于印发《2022年荆山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2022年荆山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荆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2022年荆山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持和促进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怀远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镇范围内突发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等引发的河道决口、滑坡、洪水危机,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镇、村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干群联防机制。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用活水,后用死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坚持依法防汛抗旱,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和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

     : 王  奎    

   : 周轶群    

     : 刘新水   

   : 李传雨    

   : 李传统、黄小娣、刘贺勇、肖兆华、赵静、戚白云刘飞、陈瑞方斌杰蔡长森、唐元路、吕倩   

     :  勇、符布山、顾 云、梅其刚、王为昌、 飞(水利)、陈晓峰、赵九宏、李鹏飞、侯建明 超、周同敏、刘继红、赵燕、彭春浩、邵 军、张玉宝王化波、丁启永、杨维胜、姚旭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黄小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镇领导及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

王奎政委和周轶群指挥长负责防汛抗旱全面工作,李传雨副政委协助政委和指挥长负责防汛抗旱全面工作以及指挥部日常工作,黄小娣等副指挥长负责协助指挥长协调督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镇领导负责各自联系管理区和负责河段的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

李传雨   联系涡南村、城西村

         负责芡河荆山镇全段防汛工作

黄小娣   联系牛王村、沈郢村、大庙村

刘贺勇   联系支湖村、滨湖村、猴洞村

肖兆华   联系柳沟村、白莲坡村

         负责涡河荆山镇全段防汛工作

    联系郑岗村、石山村

戚白云   联系袁庄村、张圩村、尤村

         负责淮河荆山镇全段防汛工作

    联系顺河、乳泉办事处

         负责茨淮新河荆山镇全段防汛工作

     联系靠山社区、梅郢社区、菜园社区

方斌杰   联系永平、西关办事处

唐元路   联系荆芡村、新上村

    联系马湖社区、东庙社区、建强社区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应急管理办: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平安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文化: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利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警中队: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分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自然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林业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4、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5、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6、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 李传雨

 : 宋勇、张恒、黄若琪、范婷婷

 : 负责收集、审查、上报防汛抗灾各类信息,对外联络,各工作组的协调、调度,保障指挥部工作运转。

2、技术指导组

 : 黄小娣

 : 刘飞( )、李鹏飞赵燕,涉及堤段的村两委干部

 : 负责制定防汛预案、抢险方案、水毁工程方案抢修计划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河道、重点山塘和山洪泥石流易发区等工程巡查人员实施安全巡查并开展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3、转移安置组

 : 方斌杰

 : 彭春浩、黄超、陈艳

 : 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质应急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损失情况的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及生活保障。

4、应急抢险组

 : 肖兆华

 : 王为昌、赵九宏、杨维胜姚旭东刘苗苗

 : 指挥和帮助受灾人员与重要物质应急转移安置,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负责城区房屋抢险排险、河道应急清障。

5、后勤保障组

 : 吕倩

 : 宋勇、符布山、顾云侯建明

 : 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及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防汛灾害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防汛抗旱工作组、慰问团事宜。配合转移安置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负责被洪水围困的群众或紧急转移群众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6、医疗卫生组

 : 唐元路

 : 周同敏、邵军、张玉宝

 : 指挥和帮助受灾人员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工作。

7、治安管理组

 : 戚白云

 : 刘现华、丁启永、王化波、周苹苹、方星、姚璐、王肖

 : 主要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重点目标,协同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

8、督查检查组

 : 李传统

 : 刘继红、陈晓峰、唐春媛

 : 负责督查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各党组织、办事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防汛抗旱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纪律情况开展督查。

(五)指挥部工作机制

(一)召开会议

1、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在主汛期前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召开。全体会议由指挥长主持。

2、专题会议。指挥部召开强降雨防范、台风防御、抢险救援、灾后水毁修复、抗旱救灾等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会议由副指挥长主持,必要时由指挥长主持。

3、会商会议。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相关副指挥长或委托相关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级应急响应由镇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安排。

(二)响应决定

镇防指根据省、市、县下发防汛通知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指挥协调

1、督查指导。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指可根据情况由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协助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指挥调度

1工程调度。正常调度由副指挥长负责,涉及重大险情应急调度和县级及以上工程调度时,由镇防办向镇防指提出调度建议,由镇防指审核决定。

2抢险调度。出现重大险情时,由镇防指指挥长召集会商,做出决策部署。

3、现场指挥协调。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专班,统一组织实施抢险工作。

4、物资调度。需要动用镇级防汛抗旱物资时,由镇防办召集相关单位会商,提出建议报副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决定。

5、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根据险情需要和村居请求,镇应急管理办协调组织各方防汛抢险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报经指挥长同意,按规定申请县防指予以支持,参与我镇救援抢险工作。
      、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委会的干部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应急值守

汛期按照上报县防办的防汛值班表组织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需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值班工作。
    )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调查评估

水灾旱灾结束后,指挥长与副指挥长视情决定由镇防办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对灾情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县防指报告。

、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平安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居)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分局牵头,管站、民政办、自然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居)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成立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0552-8315649 水利站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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