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怀远县民政局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怀远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2024)17号 | 农村低保对象 | A类502、B类462、C类402;分类施保一类227、二类151。 |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156 | ||||
怀远县民政局 | 临时救助 | 关于印发《蚌埠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16号) | 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 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 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 家庭或者个人 |
根据个人困难程度,最高2万元 |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批次发放 | 0552-8356155 | ||||
怀远县民政局 | 城市低保 |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3〕41号)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 | 城市低保标准791元 |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155 | ||||
怀远县民政局 |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 | 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发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蚌民〔2025〕12号) | 1.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 18周岁的未成年人。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 (2)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 |
1313元/月 | 1313元/月 | 个人申请、乡(镇)村审核上报-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155 | |||
怀远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237 号 | 怀远县户籍,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的残疾人 | 94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013 | ||||
怀远县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237 号 | 怀远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94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013 | ||||
怀远县民政局 | 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含精简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救济 |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民﹝2023﹞103号) | 同时具备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国营、公私合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在军事系统工作而无军籍的职工和精简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且家庭困难的 | 职业武警696元/人/月;精简退职666元/人/月 |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并造册-民政局审批-申请财政打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0552-8356030 | ||||
怀远县民政局 | 高龄津贴 | 怀远县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怀民〔2021〕162号) | 本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30元/人,60元/人,600元/人 | 30元/人,60元/人,100元/人,600元/人 | 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信息材料,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完成核实、公示工作。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021 | |||
怀远县民政局 | 居家补贴 | 怀远县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怀民〔2021〕162号) | 7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 | 100元/人 | 100元/人 | 对本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成员的老年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完成核实、公示工作。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021 | |||
怀远县民政局 | 城乡特困分散供养 | 关于印发《蚌埠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蚌民〔2021〕239号)、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民〔2024〕120号) |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1778元;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208元。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676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386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58元;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65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374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57元。 |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177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208元。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65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374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57元。 |
救助对象申请-乡镇审核-乡镇审批-县民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155 | |||
怀远县民政局 | 价格临时补贴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 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按月测算,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0元 | 根据蚌埠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文件,核定发放月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花名册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56155 0552-8356156 | 启动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1.居民消费价格指 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义务兵优待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义务兵家庭,到户 |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 |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家庭优待金发放花名册(乡镇(街道)核实发放信息)-财政部门审核并及时拨付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春节、八一前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到人 | 一级因战:131880元/年, 因公:124164元/年, 因病:116736元/年; 二级因战:119340元/年,因公:109932元/年, 因病:102852元/年; 三级因战:104712元/年, 因公:95688元/年, 因病:87108元/年; 四级因战:85824元/年, 因公:75324元/年, 因病:67284元/年; 五级因战:67032元/年, 因公:56988元/年, 因病:51444元/年; 六级因战:52368元/年, 因公:48180元/年, 因病:39564元/年; 七级因战:39084元/年, 因公:33996元/年; 八级因战:24672元/年, 因公:21960元/年; 九级因战:20484元/年,因公:16008元/年; 十级因战:14400元/年, 因公:11964元/年 | 一级因战:131880元/年, 因公:124164元/年, 因病:116736元/年; 二级因战:119340元/年,因公:109932元/年, 因病:102852元/年; 三级因战:104712元/年, 因公:95688元/年, 因病:87108元/年; 四级因战:85824元/年, 因公:75324元/年, 因病:67284元/年; 五级因战:67032元/年, 因公:56988元/年, 因病:51444元/年; 六级因战:52368元/年, 因公:48180元/年, 因病:39564元/年; 七级因战:39084元/年, 因公:33996元/年; 八级因战:24672元/年, 因公:21960元/年; 九级因战:20484元/年,因公:16008元/年; 十级因战:14400元/年, 因公:11964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 烈属:41856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4956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31968元/年 | 烈属:41856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4956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31968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 抗日战争时期人伍: 26201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人伍: 25401元/年 建国后人伍:25221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人伍: 26201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人伍: 25401元/年 建国后人伍:25221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 9828元/年 | 9888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市级组织鉴定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 部分烈士子女,到人 | 8772元/年 | 8772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 | 《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优字〔2006〕169号) |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到人 |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11976元/年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10824元/年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600元/年 |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11976元/年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10824元/年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600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蚌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蚌退役军人发〔2024〕13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怀政办〔2024〕29号) |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到人 | 对在乡复员军人、“三属”给予每人每年400元定额补助;对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烈士老年子女给予每人每年300元定额补助 | 村(居委会)初核、乡(镇、街道)复核;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2-8212114 | ||||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价格临时补贴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厅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到人 | 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按月测算,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0元 | 根据蚌埠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文件,核定发放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通过“一卡通”由乡镇(街道)造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启动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1.居民消费价格指 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 |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7号)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8号) |
受灾的困难群众 | 每人不低于90元 | 每人不低于90元 | 每人不低于90元 | 每人不低于90元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990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286号)、《关于印发<怀远县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 通过汇总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另行通知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经过核实核准的发放清册,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县财政局委托银行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6月10日前 | 0552-8212538 | ||||
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稻谷补贴 | 《怀远县财政局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怀远调查队关于印发<怀远县2024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怀财农〔2024〕7号) | 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 根据当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的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总量、上年结余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我县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 (一)公示上报。(二)测算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8月31日前 | 0552-8212538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 《安徽省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办技函〔2024〕38号 | 实施主体为连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规模不低于10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 150元/亩 | 50元/亩 | 50元/亩 | 主体自主申报、乡镇验收、县级复核 | 采取现金直补,到人到户的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024960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 |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7]35号 | 强制扑杀患病动物的养殖场(户) | 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 | 按国家标准执行 | 按国家标准执行 | 按国家标准执行 | 由兽医主管部门协同乡镇组织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后联系养殖场(户)进行补贴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312051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 |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 | 村级动物防疫员 | 100/人/月 | 100/人/月 | / | 100/人/月 | 乡镇上报劳务补助表,县畜牧中心汇总,报资金审批,进行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办年度发放 | 0552-8312051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秸秆综合利用 |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蚌埠市秸秆综合利用市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农〔2024〕131号)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怀远县秸秆综合利用省市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5〕9号) | 符合奖补要求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 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 | 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 | 项目申报→镇村审核→主体遴选→公示→项目实施→乡镇验收→县级审核、审计→结果公示→发放补贴资金 |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发放 | 12月底前 | 0552-7279991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 关于印发 《怀远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农字〔2024〕82号 ) 关于印发《怀远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补充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5〕15号 )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安徽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 | 申请-回收-拆解-兑补 | 到人到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批次 | 0552-7117955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 《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和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申请的通知》(怀农字〔2024〕83) | 规模畜禽养殖(场)户 |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畜禽饲养的品种种类具体计价,补贴参照依据:高致病性禽(H5+H7) 3价疫苗 0.2-0.3 元/毫升、猪 O 型口蹄疫疫苗 0.8 元-1.6 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疫苗 1.5-2 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 0.4-0.5元/头份。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并组织发放。原则上,同一设区市辖区内补助标准要一致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 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将免疫数以及使用疫苗量录入“牧运通”,并填报《怀远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补助经费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中大规模养殖场需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小规模养殖场由乡镇组织采样,并提供血样,由市县组织统一集中检测。二是购买疫苗的正规发票。三是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同时将以上材料逐一拍照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上传,在“牧运通”管理程序的“补贴管理”栏目进行经费补助申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2-8312051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10号)、《怀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怀政办〔2022〕29号) | 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和企业 | 50元每头 | 15元每头 | / | 15元每头 | 通过安徽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对接并收集,于第二年进行补助 | 到人(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312287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 《关于呈送〈怀远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报告》(怀农字〔2024〕79号) |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 到人(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7117955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特色种养业补助项目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4〕211号) | 脱贫户、监测户 | 依据户内产业规模发放,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 | 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查验收、县级复核审批后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根据种植、养殖内容分批次申请,验收后发放 | 0552-8212712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 | 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在校学生 | 3000元/学年 | 本人申请-镇村审核-县级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分学期发放 | 0552-8212976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改厕补助 | 省农业农村厅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蚌埠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 当年实施的农村改厕户 | / | 500元/户 | 300元/户 | 700元/户 | 农户申请、村委会审核,镇村统一组织建设、镇村验收、县级验收、资金拨付。 | 由项目实施乡镇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发放。 | 验收合格 | 0552-8211291 |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防疫副反应补偿 | 安徽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文件《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皖防疫〔2005〕07号 | 养殖户 | / | / | / | 猪400元/头、羊200元/头、牛1000元/头 | 乡镇上报防疫副反应死亡的申报材料,县畜牧中心汇总,报资金审批,进行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2-8312051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关于印发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25〕7号) | 困难精神残疾人 | 1200元/人/年 |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28856104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 | 《关于印发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19〕28号 | 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 3000-5000元/人/年 |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28856105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下肢残疾) | 260元/人/年 | 乡镇(街道)残联申请-县残联终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28856104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 | 《蚌埠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蚌政秘〔2022〕35号) | 低保户中的年满60周岁的残疾人 | 1000元/人/年 |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半年度 | 05528856103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 | 《蚌埠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蚌政秘〔2022〕35号) | 低保户中的“一户多残”家庭 | 2000元/户/年 | 村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半年度 | 05528856103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 《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实施30项民生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民生办〔2025〕2号) | 在校的残疾中职生、大学生、研究生及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 | 1500元-4000元/人/年 | 个人申请--县残联初审--市残联终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28856103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活补助 | 《关于继续做好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1〕4号) | 低保户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 | 义务教育阶段500元/人/年、高中阶段1000元人/年 | 学校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终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28856103 | ||||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辅具补贴 | 《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2〕81号)及《关于印发蚌埠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试行)办法的通知》(蚌残联〔2022〕44号) | 全县持证残疾人 | 按照省、市购买辅具补贴目录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复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28856104 | ||||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 关于做好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的通知(蚌水移办[2025]2号) | 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 | 600元/人/年 | 乡镇填报、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县财政局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 | 0552-8212658 | ||||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劳务报酬 | 安徽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实施方案(皖发改代赈[2021]518号) | 项目所在地务工群众 | 根据当地群众劳务报酬标准 | 乡镇填报、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县财政局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月度 | 0552-8212658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家庭 | 25元/月/户 | 乡镇街道对发放对象进行资格确认、造册,县卫健委向县财政局提供保健费发放对象名单,由县财政局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改制买断、破产倒闭非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城镇无业居民 | 2000元或4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居初核、乡镇(街道)与单位审核、县级审批、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60周岁以上特殊家庭 老年护理补贴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 | 100元/人/月 | 乡镇(街道)进行摸排上报,卫健委审核汇总与资金测算,报送县财政局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奖励金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 960元/人/年 |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240元/人/年、600元/人/年、840元/人/年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奖励金 |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 960元/人/年 |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240元/人/年、600元/人/年、840元/人/年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奖励金 |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 | 计划生育伤残、失独家庭及手术并发症人员。 | 伤残5520元/人/年;死亡7080元/人/年;三级、二级、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分别3120元/人/年、4680元/人/年、6240元/人/年。 |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2520元/人/年、1920元/人/年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县级提标资金 | 关于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4]11号) | 计划生育伤残、失独家庭及手术并发症人员。 | 150元/人/月,手术并发症人员 50 元/人/月 | 乡镇(街道)调查摸排,个人申请,村级初核并上报,乡镇审核上报,卫健委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发放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紧急慰藉”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 对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 3000元/户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一次性 | 0552-8212317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圆梦行动”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 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 | 10000元/户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一次性 | 0552-8212317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慢性病救助”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 计生特扶对象中慢性病患者 | 1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 | 0552-8212317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大病住院救助”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 计生特扶对象中当年住院的大病患者 | 2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 | 0552-8212317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贫困慰问”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 计生困难家庭 | 500元/人-1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 | 0552-8212317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特殊救助”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 当年新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残死亡的计生困难家庭 | 2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 | 0552-8212317 | ||||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情暖计生”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 | 手术并发症患者 | 2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街道)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 | 0552-8212317 | ||||
怀远县医保局 | 医疗救助 | 《蚌埠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蚌政办秘〔2022〕58号) | 特困户、低保户、边缘户、监测户、支出型困难家庭 | 根据救助金额不等按照实际救助比例资金发放 |
1.依申请人向村(社区)书面申请医疗救助,2.村(社区)经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提交乡镇(街道)负责医疗救助业务的办公室。3.乡镇政府在接到申请后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在最终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县医保中心。4县医保中心经复审后符合条件的由医保中心、各乡镇、村(社区)同时公示5.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医保中心予以支付医疗救助款,并通过“惠民一卡通银行卡”(粮补本(卡))发放医疗救助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季度 | 0552-2225508 |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农村危房改造 |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住建〔2024〕32号 | 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 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 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 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 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重建房屋 每户补助 2.9万元,修缮加固每户 补助1万元。 |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验收合格后按年度 | 0552-8213811 |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省级一般造林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417号 | 造林主体 | 600元/亩 | 200元/亩 | 乡镇统计,县级初验,省市终验,验收合格后拨付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长廊 | 《关于印发怀远县森林长廊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0)17号) | 林农户 | 990元/亩 | 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质量提升(不涉及采伐)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皖财资环〔2024〕1329号)、《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林农户 | 377元/亩 | 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文件标准拨付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质量提升(涉及采伐)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皖财资环〔2024〕1329号)、《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实施主体 | 800元/亩 | 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文件标准拨付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 社区工作者报酬 | 《蚌埠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蚌组通字〔2023〕4号) | 社区工作者 | 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一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工资占30% | 乡镇(街道)申请资金,县委组织部综合组织股审批同意后,乡镇(街道)在一卡通系统内造册,由县财政局统一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79 | ||||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 社区工作者绩效 | 《蚌埠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蚌组通字〔2023〕4号) | 社区工作者 | 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一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工资占30% | 乡镇(街道)申请资金,县委组织部综合组织股审批同意后,乡镇(街道)在一卡通系统内造册,由县财政局统一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2-8212179 | ||||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 村“两委”干部月报酬 | 《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2〕21号 | 村“两委”干部 | “一肩挑”正职5015,非“一肩挑正职4015。 | 副职3810,全日制本科副职3824。 | 乡镇按月造册上报,县级审核并反馈结果,无误后由乡镇登录一卡通平台进行造册。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月度 | 0552-8212185 | |||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 村“两委”干部绩效报酬 | 《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2〕21号 | 村“两委”干部 | 正职1500 | 副职900 | 乡镇按季度造册上报,县级审核并反馈结果,无误后由乡镇登录一卡通平台进行造册。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季度 | 0552-8212185 | |||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务工补贴 | 《关于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通知》 (蚌换届办字〔2018〕11号) |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务工补贴按每人每年1800元、其他成员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予以按月打卡发放(村党组织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的,不享受务工补贴) | 乡镇(街道)每半年度造册上报,县级审核并反馈结果,无误后由乡镇(街道)登录一卡通平台进行造册。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半年度 | 0552-8212185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