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关于加强高空抛物治理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陈中民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空抛物治理工作的提案”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小区高空抛物现象一直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为有效监管小区高空抛物不文明现象,根据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之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以及《民法通则》中规定:“发生高空抛物之后,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依照等法律规定,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结合实际,我镇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 增强对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要大力宣传禁止高空抛物,让小区居民感受到高空抛物的恶劣性质和危害。小区居民应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孩子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二、条利用小区公共收益加装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对小区住宅外墙区域进行实施监控。
三、 小区居民应将生活垃圾请分类装袋,放置在楼下指定的垃圾桶内;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不要在阳台、窗户外沿摆放花盆、拖鞋、拖把等易坠落物品。
四、 对于高空抛物事件,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视频监控、抛弃物品遗留信息等进行调查,掌握了抛物者的一些线索后,找到抛物者进行教育,由业委会授权物业公司将相关信息在小区公告栏、QQ群等公共区域进行公示。
五 、对于多次高空抛物,经教育无效的,物业公司可以直接报警,并将相关证据交给警方处理。
六、 对于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将全力配合警方开展侦查调查,追究肇事者相关法律责任。
再次感谢你对我镇小区管理高空抛物治理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荆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