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
12月25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公告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一、《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备案单号。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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