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政策】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 19:10 来源: 怀远县荆山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蚌埠市安委会《蚌埠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力争实现三提、两低、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保持低位,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举办农业农村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推动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各县、区加强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和有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推动贯彻落实法规标准体系。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宣传贯彻。按照《渔业船员考试大纲》要求,加强渔业船员操作能力培训,落实船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分类开展农村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农村沼气安全适用技术模式和报废标准体系。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羊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畜禽屠宰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推动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强化渔业企业和渔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安全自查并及时维修故障。推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等在重要农时前,认真开展农机具安全检查检修,保证机具良好状态投入生产。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防范能力。聚焦拖网、刺网等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加强渔船临时停靠点水域、消防等安全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依法查处三无船舶涉渔等非法捕捞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抓好上路行驶拖拉机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整治,防范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指导各县、区紧盯关键时点,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渔船脱检脱管、渔业船舶适航、渔业船员适任、农机驾驶人违法违规操作、农药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六)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基础条件建设。加大渔船集中停泊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船集中停泊点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充分发挥各级渔政指挥中心、渔政执法装备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七)努力提升设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确保 2024年底实现全面清零目标。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持续组织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提升夜间行驶、作业安全性能。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赋权乡镇监理人员开展农机检验,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监管科技含量。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速老旧农机淘汰。分类开展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不再具备修复和利用价值的沼气设施,指导做好拆除和填埋工作。对于可盘活再利用的,结合农村改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探索功能转变、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厂(场)撤停并转,严格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八)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考试监管队伍建设,实行持证上岗,规范考试流程,严把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准入关。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特别重视做好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积极组织做好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

(九)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突能力以及船员、机手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日常应急训练和演练,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严格落实 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报送渠道通畅。

(十)紧盯关键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认真做好开渔季节、重大活动、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渔业安全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渔业安全隐患。严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十一)创新举措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化与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采取联合执法、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消除安全监管的漏洞和盲区。探索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定期公布一批农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形成法律震慑。

(十二)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深化平安渔业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内容和认定程序,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健全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全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农机安全监管一网通办,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十三)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画册、农村广播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贯彻氯化苦、磷化铝限用管理措施。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渔业、农机、农村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授课、网上培训,广泛征集安全知识宣传作品,并通过微信、抖音视频等渠道向农民群众推送,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农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遵纪守法。

(十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对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市、县的动态监管,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继续推出一批平安渔业示范县和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农业安全整体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经常性调度了解工作进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督促相关农业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推动财政支持鼓励发展渔业保险,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三)加强正向激励。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调度各县、区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梳理各县、区典型经验及做法,探索将有效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通报表扬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以点带面推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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