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结果】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资金标准
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资金标准
奖扶:年标准为960元(独男、双女)、1200元(独生女)、1560元(一般子女死亡)、1800元(独生女死亡)。资金负担:国定标准,由中央、省财政按5:5比例负担,其中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30个县(市、区)按8:2比例负担,省提标部分,省财政承担。
特扶:子女伤残、死亡对象每人每月270、340元,城乡统一。年标准:3240元(伤残)、4080元(死亡)。
资金比例分配和奖扶一样,提标部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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