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资格条件

发布时间:2019-02-10 00:00 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11日以后出生,20171231日前年满60周岁(奖扶扩面55周岁)。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93311日以后出生;

2.女方须在20171231日前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三个基本条件:

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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