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好秋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00:00 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兰桥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好秋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动物防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全乡畜禽生产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就认真开展好今动物防疫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防疫工作,实施动物疫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动物防疫是社会公益事业,事关经济发展、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事关国际声誉,各村和乡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以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好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部署,切实把动物防疫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各村民委员会和乡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要亲自组织抓好各项防疫工作的落实,村委会要安排1—2名村干部带队,协助包村防疫员开展好防疫工作,实行“村包防疫密度,防疫员包质量”的防疫责任体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抓好”强免工作,确保应防率达到100%。

    防疫按照国家部署,要抓好对猪瘟、兰耳病、口蹄疫和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种疫病的防控工作,要求以上”执行强制免疫,密度要达100%。为此乡畜牧兽医站要认真组织防疫人员对全乡所有存栏畜禽强制注射口蹄疫疫苗、 猪瘟疫苗、高致病性猪兰耳病苗禽流感疫苗和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免疫,同时要做好补免工作,坚决杜绝死角,真正达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圈(舍)、圈(舍)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头头注射、只只免疫。同时,要确保防疫工作做到个百分之百,即免疫卡发放率100%、免疫档案建档率100%、免疫耳标打挂率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100%、应免免疫密度100%。

    三、严格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管理。

    动物防疫工作在确保剂量和免疫质量(产生抗体)的前提下,防疫员要做到一针一畜(禽),在一批针头用完后要进行煮沸或消毒液消毒后方可使用,严禁一个针头用到底的注射法。防疫时实行边登记台账(防与未防的畜禽都要登记),对未防的畜禽在登记时要在免疫台账的未防原因栏或补防时间栏内注明未防原因和补防时间。防疫后的猪、牛、羊必须打挂免疫耳标,给免疫后的畜禽发放免疫卡,台账登记、免疫卡的填写要规范,不得缺项、漏填,散养户为一畜一卡、一禽种一卡,规模养殖场(户)为一栏(圈)一卡、一笼(舍)一卡, 防疫结束后防疫员要及时做好以村为单位的台账汇总,按时将汇总后的台账上报乡政府存档,作为下一步检查验收、考核的依据。

    四、加强兽医卫生监督和疫情检测,果断规范处置。

    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有线广播积极宣传引导广大养殖户推行畜禽圈养,做好饲养场地、圈舍及用具的消毒工作,对畜禽粪便、污水及废弃物要进行焚烧或高温堆肥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净化环境,消毒灭源,要密切注视疫情动态,重点做好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户)和边界地区的疫情检测,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乡政府办公室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越级报告。同时做好染病畜禽就地监控,与健康畜禽隔离工作,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准允,不得擅自处理,以防疫情传播扩散。否则,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防疫的时间与奖惩

防疫时间:从1010日至1110日完成所有存栏应防家畜口蹄疫、猪瘟和禽流感、小反刍兽疫以及猪兰耳病的免疫任务。同时,要对全乡因故未防的畜禽进行补免,认真查漏补缺,迎接上级的防考核验收检查。

奖惩:动物防疫工作结束后,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单位及动物防疫人员参加全乡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检查验收结果严格按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予以奖惩(具体考核、验收、奖惩办法另定),对防疫工作不到位、不作为的村,首先给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误导致疫病流行的,作为重点村管理,包村防疫员予以解聘,五年内不再聘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正值畜禽交易、流通的旺季,也是各种传染病互相传播的大好时机。根据有关报道,我国禽流感、高致病性猪兰耳病、猪瘟等疫病时有发生,严重的威胁着畜禽健康生产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各村要充分认识到疫情流行的严重性,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积极地开展好动物防疫工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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