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补贴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16 00:00 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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