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5 00:00 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打赢脱贫攻坚战,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30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请各单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技术培训,认真部署落实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必须以房屋危险性评定结果作为依据。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评定范围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用于居住功能的疑似危险房屋。已经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等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户不在评定范围之内。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对于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鉴定。评定必须严格执行先确定农户身份信息,后评定危房等级的程序。

<!--[if !supportLists]-->五、<!--[endif]-->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要严格审核,全面摸查,整体推进,确保不遗漏一户。入户调查、评定和复核审定要落实责任到人,对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现象和问题,将严肃追责。

<!--[if !supportLists]-->六、<!--[endif]-->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要深入实地,全面了解房屋情况,重点查看房屋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墙、柱、梁、檩、屋架)、屋面等安全隐患情况,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表》,提出评定意见,并经农户确认后,报县级住建部门复核审定。对于现场不能明确危房等级或存有争议的,由县级住建部门聘请专业机构鉴定。

<!--[if !supportLists]-->七、<!--[endif]-->经评定(鉴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 类重点对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农村危房为D级(属整体危险)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为C级(属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经评定(鉴定)为A级、B级的,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由县级扶贫部门统筹安排资金解决,县住建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政策,精准识别、完善程序、加强监管。要充分发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住房安全常识,增强农户的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农户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危房改造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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