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06 00:00 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是做好摸底调查。为全面摸清全县农村危房的真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认真摸查各区域房屋、农户经济收入等情况。

二是规范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四是严格建设标准。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危房改造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五是规范改造方式。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扎扎实实、认认真真把这项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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