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怀远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13 11:10 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实施方案

 


一、手术对象

全县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二、手术条件

1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审批表》。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白内障患者。

3、城乡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患者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

四、经费来源和补助标准

每例手术经费1000元。其中:手术耗材由省级负责统一采购,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150元/例);患者筛查、术前术后常规检查、用药、床位、治疗、护理等费用(850元/例)由省级财政与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各地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五、保障措施与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的项目实施工作。残联、卫生、财政、民政、宣传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保障此项民生工程—白内障免费手术顺利实施。

1、残联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本地贫困白内障患者基本情况,审核贫困证明材料,协助政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初查、复查工作,确定手术对象。有组织、按计划输送白内障患者,确保安全。

2、卫生部门:负责对病源的初查,成立白内障复明手术初查组。配合蚌埠三院专家组筛查,保质保量完成筛查任务。

3、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筛查摸底、建档立卡、人员输送等,以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正常开展。

4、民政部门:积极配合残联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摸底、登记、建档、人员输送等工作。

5、宣传部门:宣传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宣传广大白内障盲人改善功能、重见光明的前后生活变化和社会反响。注意收集和上报与实施工程相关的文字报道和音像资料。

六、监督与管理

1、县级残联和卫生部门必须建立复明救助对象的专门档案,并逐级填报、汇总上报。

2、各乡镇要坚持救助对象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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