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安徽省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资金财政专项支出政策
安徽省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资金财政专项支出政策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办法
卫生厅 省财政厅
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提高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特制定2017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卫生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规划疫苗,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通过今年的努力,使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评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相关指标处于中部地区领先水平。
(一)2017年底,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
(二)2017年底,全省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7%以上、农村达95%以上;全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5/10万以下、婴儿降至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5‰以下。
(三)2017年底,全省80%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达到一级或二级妇幼保健院(所)的标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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