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04-01 09:45 来源: 怀远县兰桥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安徽省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皖人口发[2009]4号)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60周岁开始领取):
  独男户、双女户每年每人960元;
  独女户每年每人1200元;
  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每年每人1560元;
  独女死亡现无子女每年每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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