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蚌埠市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5 11:12 来源: 怀远县兰桥乡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在全市924个行政村,实施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重点支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活动、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农村体育活动,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个行政村1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每村每年2000元,农家书屋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电影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市辖区由中央、省、市、区财政按5:3:1:1比例分担。三县由中央、省、具财政按5:3:2比例分例分担。2018年,为丰富我省农村文化活动,农村文化建设中继续增设“送戏下乡”内容,标准为每村每年2000元,三县由省与县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辖区由省、市、区财政按5:2.5:2.5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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