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政策与标准】怀远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告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和2020、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怀远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怀农字〔2021〕128号)。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稳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实施情况
怀远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4573万元,其中2020年超额录入资金4283.112万元,已按政策优先兑付,共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989台,受益户数1430户。2021年实际剩余资金289.888万元,根据“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的原则,实际接受申请399.24万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183台,受益户数1563户(含超录部分)。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突出对深耕整地、播种、植保、烘干、茶叶生产加工、“两利用”等农机具的补贴。以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的工作思路,立足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和供需状况,从全省补贴范围内的138个品目中,筛选出42个品目,使用2021年剩余资金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
(二)阳光操作,规范补贴程序。严格遵循按章办事、方便农民、阳光操作的方针,始终把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则贯穿始终,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在政策宣传上,做到渠道宽,范围广。通过网络、咨询电话、宣传展板、宣传单、政策公告以及培训会议、微信工作群结合各类农业项目宣传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县级资金使用方案、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资金额度和办理程序等。充分调动农户购置、更新农机具的积极性和对政策的知晓度。
在受理登记上,便利购机者申请补贴。推广通过手机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通过培训经销商、合作组织成员、农机大户以及个人购机者,实行手机APP在线录入提交补贴申请的方式,先录先补,资金用完为止。
购机者通过“皖事通”链接“农机购置补贴申领”APP提交农机补贴申请,申请成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材料(个人购机者须提交所购机具发票、合格证、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等复印件,经营组织须提交所购机具发票、合格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和单位印章)到县农机补贴办公室(设在原农机监理站院内)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同时在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大厅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指导协助购机者申请,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县农机补贴工作进程。
开展常态化核查和集中核查,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程序开展农机补贴工作。对通过手机“APP”提交成功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上门审验机具,采集人机合影等建档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
全程全面公开购机补贴信息。以怀远县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为平台,并在县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大厅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省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按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与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链接。对涉及农机补贴的省市文件、补贴额一览表等,以及县级操作方案、政策公告、监督检查方案、申请受理情况、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对象等信息进行公示。全面规范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资金兑付情况、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收集整理补贴档案,按照“人人档案详尽,事事记录全面”的原则,做好机具的信息采集、录入、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到了全程留痕,可追溯。
(三)推动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提升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的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我县派员参加市农机化发展中心组织的赴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和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考察学习农机回收拆解报废工作。通过考察学习,确定报废农机拆解企业和回收企业,同意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承担我县报废农机拆解工作;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安徽蚌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怀远县丰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承担我县报废农机回收工作。并报市农机发展中心备案,为我县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1年共办理报废申请录入1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受益户1户,使用报废补贴资金1.1万元。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怀远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
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深入落实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重大事项提交本级政府并组织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县财政部门安排组织管理经费保障了补贴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