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征缴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2-05-16 15:52 来源: 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征缴操作手册

 

2022年5月14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费由税务部门通过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征收,现将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和此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功能变化说明如下:

一、征缴管理

鉴于税务征缴流程变动,城乡居保征缴数据每年由经办机构定期一次性发送给税务,原业务系统“征缴管理”模块相应功能更新为“税务托收缴费”、“税务托收核定”、“征集数据发送”、“税务回盘查询”,且针对税务数据发送及接收增加了“税务数据查询”、“对账查询”,、便于人社、税务部门间数据的核对。具体的功能操作如下:

1.税务托收缴费。此功能类似于原先的银行托收缴费,是生成统筹区内所有当年度未缴费人员数据。根据各地政策,支持选择“托收当年到龄人员”,如果选择是,会将当年年满60周岁未核算待遇人员的缴费数据托收出来。如图:

 

2.税务托收缴核定。此功能类似于原先的银行托收核定,是将“税务托收缴费”模块已托收出来的缴费信息生成缴费单。如图:

 

3.征集数据发送。此功能类似于原先的银行代扣数据发送。注意:此功能发送数据不是实时通过共享平台”发送给税务,而是每天晚上定期传递给税务。各地可以通“发送标识”查看数据状态。若税务方接收居保征集数据出现特殊原因接收失败,经办机构可通过“二次发送数据”功能重新发送给税务。如图:

 

 

 

 

4.税务回盘查询。此功能类似于原先的银行代扣回盘。税务部门按照征集计划进行保费收缴,完成收缴后,通过“共享平台”将扣款成功结果传递至城乡居保业务系统,业务系统自动匹配征集计划,一致后完成到账,将个人缴费额和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计入个人账户。经办机构可通过此模块查看税务到账信息。如图:

 

说明:“税务反馈总数”是指此缴费单税务反馈缴费数据总数;“社保接收总数”是指居保系统实际接收的数据量;“社保回盘总数”是指居保系统最终回盘到账的数据量。

点击“回盘明细查询”会分别展示本次接收回盘的数据,所有已回盘数据总数和每次接收校验的数据结果且支持导出核对。

 

 

5.税务数据查询。此功能提供查询所有参保基础信息变动和征集信息数据交互到税务方的反馈明细信息。

 

6.税务对账查询。此功能提供所有税务方反馈的缴费信息明细。

 

二、保险费收缴

此模块操作没有变化,主要包含个人缴费申报、个人缴费批量导入、多次缴费申报、多次缴费申报(历年)、多次缴费申报批量申报、未到账缴费删除。有关说明如下:

1.个人缴费申报、个人缴费批量导入。征集计划发送后参加城乡居保的新参保人员,需通过“个人缴费申报”模块生成缴费数据发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据此进行征收。注意:个人缴费申报后,不需要通过“征集数据发送”发送税务,而且申报后自动实时通过共享平台发送税务

2.未到账缴费删除。对已发送至税务部门的缴费数据,在税务未征收保费前,如参保人修改缴费档次需按更高标准进行缴费,需通过此模块删除未到账缴费数据。操作后,自动实时通过共享平台发送税务,税务据此撤销其缴费信息。最后经办机构可通过“个人缴费申报”功能传递变更后的征缴计划。

三、其他非征缴模块数据交互说明

 

模块

传输数据

参保登记

税务方新增参保信息

基础信息变更(包括联系电话、缴费档次等)

税务方同步变更修改的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批量变更(包括联系电话、缴费档次等)

税务方同步变更修改的基础信息

关键信息变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税务方同步变更修改的关键信息

中断缴费

如存在已发送到税务部门的征集信息,需“未到账缴费删除”后,方可操作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税务方核销参保信息。核销参保信息后,税务方无法征收此人保费

恢复缴费

税务方新增参保信息

注销登记

税务方核销参保信息

账户封存解封

税务方新增参保信息

制度内关系转移(转入和转出)

税务方核销转出地参保信息,新增转入地参保信息

待遇核算

税务方核销参保信息

说明:上述业务完成最后一步(审批)后,自动实时发送至税务,税务12分钟自动返回结果。

四、业务系统银行账号涉及的功能变动说明

1.参保登记取消开户行、账号信息采集以及缴费方式,新参保缴费人员如需采取银行预存代扣方式或其他方式缴纳城乡居保保费,须按税务部门要求办理。

 

2.关键信息变更取消缴费人员账号变更,默认正常缴费人员不能变更银行账号,只支持变更领取待遇人员及跨制度衔接清退资金人员的银行账号信息;基础信息变更若是涉及档次变更,有在途缴费则要先到(未到账缴费删除)撤销原来的发送税务的申报数据,重新申报;若是没有在途则只需正常做个人缴费申报即可,系统会自动发送征集信息到税务方

 

3.制度内转移转入申请取消开户行和账号信息采集。

 

4.待遇核算增加账号录入功能,默认选择已有账号,且提供获取社保卡账号功能,若是没有账号则需要提供发放账号和银行,核定完成后会发送终止缴费信息给税务方,后续不再征收保费。

 

5.社保卡批量变更取消缴费人员社保卡变更,只支持待遇人员同步变更社保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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