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兰桥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和《怀远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兰桥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行动实施方案》。
现将该通知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镇党政办邮箱(加盖公章),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qxdzb1001@163.com
联系人:杨永平 联系电话:0552-8711001
兰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关于《兰桥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和《怀远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兰桥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重大,这不仅涉及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更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内容和各部门职责,同时确保监督调度,有效推动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顺利完成。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和《怀远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起草,结合我镇实际,经充分征求意见及研判后制定该工作方案。
四、决策依据
1、《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
2、《怀远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五、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推动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完成。
兰桥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怀远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提升目标
对标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以“巩固提升”为目标,以镇域内省、县干道沿线治脏、治乱为重点,延伸到村主要干道,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各种乱象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打造兰桥镇省县道、村主要干道沿线良好形象,巩固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提升内容
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在全域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省县道路、村内主干道沿线“治脏”“治乱”开展整治,坚持做到“七整治”、努力实现“两提升”,逐步实现从干净、整洁、有序的成效向美丽宜居的目标迈进。
(一)“七整治”
1.整治乱搭乱建。清理村庄内残垣断壁、危旧房屋、废弃圈舍、废弃旱厕等无功能建筑;清理沿路沿街的临时营业房、遮阳棚、仓库、厂房、车库等违章搭建;清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建筑。
2.整治乱停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废弃院落无序堆放的柴禾杂草、建筑材料、生产农具、闲置生活用品等物品;清理废旧农机具、废弃车辆、破旧家具、畜禽粪便、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物品;整治道路、街道沿线、广场周边的摊位乱摆、货物乱堆、车辆乱停等现象。
3.整治乱丢乱弃。清理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庭院四周等陈年垃圾;清理不按指定地点乱丢的生活垃圾;清理村边、田边、路边、沟边的建筑垃圾;清理死禽死畜、废旧农膜和农药废弃物。
4.整治乱拉乱挂。整治电力线、通信线、电视线等乱拉挂、乱交越等“空中蜘蛛网”现象;清理擅自在户外公共场所悬挂的横幅、标语;整治在电线杆、绿化树木拉晾衣绳,在公共设施、绿化带上随意晾晒、挂杂物的现象。
5.整治乱贴乱画。清理墙面、地面、电线杆、路灯杆上的乱涂乱贴乱画的牛皮癣、小广告等;清理随意悬挂张贴的非法小广告、废弃广告牌等;清理废弃的宣传标语、“雷人”标语等。
6.整治乱排乱倒。清理小型养殖场、小作坊、农户厕所向河塘沟渠违规乱排,整治农户污水横流;清理河塘沟渠等水域的漂浮垃圾,对沟塘进行清淤疏浚、培岸植绿,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7.整治乱养乱种。整治家禽散养、违规养殖等现象,清理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养殖污水肆意排放等现象;整治省县道、沿街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内的乱种乱植等现象,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硬化。
(二)“两提升”
1.提升省县和村级主干道道路沿线环境。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省县道、村主干道沿线重点整治行动,实现镇域内省县道、村主干道路面及沿线村庄整洁干净、建设有序,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沿线房屋外立面风貌有地方特色,展现整洁、干净、有序的村容村貌。
2.提升镇驻地建成区环境。对镇驻地建成区内的道路、背街小巷、集贸市场、河沟渠塘、老旧居住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环境进行整治,杜绝出现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拉乱挂等现象,不断完善配套功能,改善集镇面貌,优化人居环境。
三、整治时间步骤
(一)整治提升时间
2023年8月28日—12月31日。
(二)整治提升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28日前)。镇成立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兰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通过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的重大意义和内容要求,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迅速掀起工作热潮。
2.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20日前)。镇直各部门、各村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内容和步骤,明确整治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氛围营造、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镇纪委和组织部成立督导组对镇直部门和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整治质量。
3.验收考核阶段(2023年11月底前)。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单位、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考核总分101分,考核得分90(含)分以上的评为优秀,90-85(含)分评为良好,85-80(含)分评为合格,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
4.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2月)。镇直各单位、各村要按照市、县、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防止边整治边反弹,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四、工作责任
(一)各村委会职责
各村委会是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整体部署、人员调配、群众发动、工作专班组建等,保质保量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镇人居环境整治办负责牵头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镇宣传部负责对各村、各单位(街道)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暗访曝光,镇财政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筹集调度。镇学区中心校负责指导镇区(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内外环境整治和车辆乱停放工作,加强对学生对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镇派出所负责规范整治社会车辆停车秩序,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社会治安秩序保障。镇村建办负责指导、监督各村、街道住房建设与管理,参与指导各村(街道)开展无功能建筑的认定。刘集街道办负责刘集环境整治和出店经营、乱搭乱建等整治、杨圩村负责藕塘街道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乱象整治;镇妇联负责加大“美丽庭院”的创建力度和范围,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尤其是做好中郢村美丽庭院和积分制试点工作;光大公司负责镇域(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对镇域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处置;镇市场所指导省县道、各村主干道和刘集、藕塘街道沿线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做好电力、通信杆线乱象的整治。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和联系村负责人要深入基层,督促指导联系村或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强化调度推进。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调研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坚持“周调度”“半月推进”工作机制,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推进,同时采取开展现场观摩、观看暗访视频、后进村单位表态发言等形式,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加强组织保障。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牵头,成立整治指导组,对各村、各单位日常整治提升工作进行指导。镇纪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成立暗访曝光组,对各村、各单位(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曝光、“回头看”等工作。督导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报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电子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系列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五)健全管护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村干部全体推进的责任体系,并按照省县道沿线、镇区重点街道、各村主干道沿线的具体路段情况,全体镇直机关工作人员、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划分责任包保区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指导。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管护机制,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附件:兰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评分细则
附件:
兰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评分细则
项目 |
指标 |
内容 |
评分细则 |
得分 |
七整治(65分) |
整治乱搭乱建(20分) |
辖区内残垣断壁、废弃圈舍、废弃旱厕拆除到位,村内、沿路、沿街违章搭建清理到位 |
发现1处无功能建筑未拆除扣0.1分,发现1处违章搭建未拆除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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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停乱放(20分) |
农户房前屋后院内院外没有废弃农机具、破旧家具、生产废弃物等,道路沿线、街道、广场周边没有货物乱堆、车辆乱停等现象 |
发现1户院内外清理不到位扣0.1分,发现1处道路沿线、街道、广场周边货物乱堆等现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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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丢乱弃(5分) |
村庄周边、道路沿线、庭院四周没有陈年垃圾、建筑垃圾,农膜、农药、化肥等农资包装废弃物没有随意丢弃现象 |
1、村域内(含田间地头)发现1处(10平方米内存在5个垃圾以上为1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扣0.3分;2、村域内(含田间地头)发现1处(废弃农膜1平方以上)废弃农膜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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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拉乱挂(5分) |
道路沿线及村内外没有电力、通信、电视线等乱拉挂“空中蜘蛛网”现象,杆线整治要到位 |
发现1处杆线整治不到位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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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贴乱画(5分) |
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到位,无乱涂乱画现象,无“雷人”标语,废弃广告牌、宣传品清除到位 |
墙面、地面、电线杆、路灯杆等发现1处乱涂乱贴乱画乱挂广告现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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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排乱倒(5分) |
没有污水乱排现象,清理沟塘渠等水域漂浮垃圾,清淤疏浚、培岸植绿,逐步消除黑臭水体 |
1、两岸护坡明显荒草未清理扣0.1分;2、发现1处漂浮垃圾扣0.1分(5个垃圾以上);3、发现1处黑臭水体、臭水沟扣0.5分;4、发现1处污水乱排现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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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养乱种(5分) |
倡导畜禽圈养,养殖户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国省道、街道两侧无乱种乱植现象。 |
1、发现一处畜禽散养扣0.1分;2、发现一处畜禽粪便乱堆放、粪便污水乱排放扣0.2分;3、发现一处乱种乱植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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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调研指标 |
调研内容 |
扣分细则 |
得分 |
两提升 (35分) |
驻地环境 (15分) |
驻地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出店经营等现象,车辆有序停放,公共设施设备完好 |
参照县文明创建检查细则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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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道 沿线环境 (20分) |
道路沿线做到“五清”、“两整”、“一绿” |
参照国省县道整治验收细则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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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1分) |
满意度 (1分) |
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随机访问10户,满意度100%的,得1分;满意度90%以上的,得0.8分;满意度80%以上的,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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