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兰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兰桥镇开展了土地联产承包到户。2014至2015年,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根据《土地承包法》和二轮承包到2025年全面到期实际,为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必须在二轮承包到期前做好延包工作,实现无缝衔接,防止土地承包断层。为切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和省、市、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近年来土地复垦多出部分土地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二轮土地延包顾名思义是沿袭二轮承包,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延续,再延长三十年。不是大家误解的土地重新分、打乱重包等,是对二轮承包的延长、延续,这样可以稳定农民的土地,确保农村稳定。如何才能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群众工作。1.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 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2.严格管理机动地、新增地源。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和"一户一块田"改革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新增的地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应当依法承包到户,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3.严控"确权确股不确地"。延包试点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据上级政策文件部署,我们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以稳定为大局,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
在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的前提下,2024年9月26日我镇组织各村书记座谈、研讨、交流,结合上级的文件精神,根据兰桥实际情况,在严格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情况下起草此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通过认真研判我镇农民承包地的实际情况,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关于印发兰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征求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合法性审查
文件全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没有任何变动,增加的部分也先安排司法所从法律、法规方面把关。9月28日我镇召开预案审议会,通过镇领导和审核后,根据提出的建议进一步的对草案进行完善。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准确掌握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对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五保户"、离婚和丧偶妇女以及整户无地和少地等情况,依据规定执行。对于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严格落实延包程序、依法依规解决。
(三)意见征集
通过向各个部门和各村征集意见,并向部分村民代表、党员、退休干部和在农村工作的人员征求意见,将征集的意见进行整理,上报党委审定。
(四)会议审定
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进行讨论并修改决定形成了《关于印发兰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征求稿)》。主要围绕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1.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参与延包。对因结婚、生育、收养而新增的 家庭人口,依法按章程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土地 承包权益。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 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协商解决。合户、分户应当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集体依法收回承包地。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服刑等原因而丧失成员身份。依法维护 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的土地承包权益,健全完善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既要让农民有地种,又不能让少数人占集体的便宜。
(五)正式印发
镇党委研究通过实施方案后,2024年10月2日正式文件形成后由兰桥镇党政办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省、市、县土地延包工作部署,通过逐户调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特别注意摸清原土地确权多少地块情况,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力争使群众网签率超过98%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主要任务
1.通过宣传与组织领导提高群众对土地延包工作的认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发挥监督与宣传作用,营造土地延包工作的良好环境。
2.强化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包括土地承包人口变化、农村土地现状、历史遗留问题等。
3.落实延包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指导试点村组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工作规程确定的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
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按“八步走”按程序,规范开展延包工作。
六、创新举措
1. 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系统。通过县聘请的第三方,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
2.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农民搞好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确保所有农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能出现少数人代表多数人的情况,同时也要保护好少数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不能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
3.照顾特殊群体。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提倡在现居住生活地享受相应的土地承包权益,特殊情况有生产组群众研究决定。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兰桥镇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组建工作专班,保障试点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村、组成立以村干部、村民代表或集体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延包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本村、组延包试点工作。制定了《兰桥镇二轮土地延包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
2.强化政策引导。坚持封闭运行,先行先试先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
3.落实工作经费。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支持。
解读机关:兰桥镇经管站
解读人:施广平
联系电话:0552-871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