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1 08:49 来源: 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4月3日全国村庄清洁行动视频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为突破口,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抓好以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二、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围绕我市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一增绿”主要内容,以主干道路、通村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庭院内外、养殖小区等为重点,以清除“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为主要内容,坚持镇、村、组三级联动,集中时间、人力,围绕“村庄清洁助脱贫、干干净净迎小康”这个主题,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使所有行政村特别是51个贫困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建设明显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建立,达到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

三、行动内容 

(一)整治通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对村组道路路面和沿线垃圾、枯树、枯草、废旧薄膜、塑料袋等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通村道路沿线的残墙断壁和各种无功能建筑,清理道路两侧河道、水沟渠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净化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

(二)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四堆”。以行政村为单元,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的草堆、粪堆、土堆、垃圾堆以及门前私搭乱建的柴草棚。清理的麦草秸秆进行打包、压捆,有序堆放,做到“四堆”远离村庄。

(三)整治居民庭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督促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农户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积极开展庭院美化亮化,提升人居环境整体形象。

(四)整治养殖小区环境卫生。规范畜禽养殖,清理养殖小区周边的畜禽粪便、柴草秸秆、生产垃圾,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环境污染。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5月15日)。要完善集镇、村、组、农户基础环卫设施,加强专业保洁队伍;合理划分各行政村村容村貌整治区域,落实相关职责,对照整治具体标准,从农户庭院及村组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16日—12月31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村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结合乡镇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坚持常抓不懈。同时对贫困村,要重点予以帮扶,确保全县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不落后于非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县委农工办将对照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对各乡镇村庄清洁行动分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三次进行抽查验收,对贫困村要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通不过的村,督促乡镇狠抓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开展好各村特别是贫困村村庄清洁行动,各乡镇要成立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党组织书记及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领导和干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质量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乡镇要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广播、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村社公共地段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与健康知识的知晓率,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要突出整治重点,尤其要做好本村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工作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查,兑现奖惩。县委农办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在各个活动阶段进行严格督导,一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屡屡落后的乡镇予以曝光。对通过县委农办组织的清洁村庄验收后,将根据行政村工作实效给予资金奖补,奖补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分配,并重点向通过验收的贫困村予以倾斜,每个贫困村的奖补资金不低于6万元。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村,不仅不予奖补,还要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