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政协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加强对流浪动物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尚*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流浪动物管理的建议”我镇已收悉,我镇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县公安局和城市管理局共同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多渠道宣传
1.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同时,我镇安排执法队员设置专人专岗对遛狗高峰期的路段、广场和公园进行巡查和开展宣传教育。
2.执法车辆安装扩音器,围绕主次干道周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劝文明养犬、依法养犬。
二、多举措加强管理
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对城区人口密集区域加强巡查频次,针对遛狗不拴狗绳等不文明行为予以劝导。同时,及时处理流浪动物扰民投诉。
三、多方面协同
积极主动会同公安、社区、专业人员等加大流浪动物收容整治力度。对遛狗不拴狗绳、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共计劝导82起。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大流浪动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养犬群众教育引导,不断提升文明程度,努力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怀远县榴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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