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政协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学苑路综合整治的提案的答复
莫*龙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学苑路综合整治的提案”我镇已收悉,我镇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对学苑路进行整治,我镇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
1.我镇抽调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车辆,采取“徒步检查+车辆巡查”的方式,对所管辖范围内违规占用机动车位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引导居民认识到城区公共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倡导广大居民参与其中,维护城市道路环境和市容市貌秩序。
2.执法车辆安装扩音器,围绕主次干道周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居民文明出行、文明停放。
二、加强管理
1.片区联动,集中力量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强化管控措施。加大力度整治学苑路的市容市貌,开展落实区域分组,实行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常态化管理。
2.对发现的问题,以教育劝导为主,引导商户及个人自行改正。
3.对未按照规定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车主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停放。
4.对乱停乱放,拒不听从引导的车主,进行非机动车异地保存。
5.对于存在非机动车大面积乱停乱放的场所区域,进行非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宣传引导一部分,异地保存一部分。
6.对于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位的行为,引导居民将各种非机动车停放到非机动车位。
7.采用“教育宣传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执法方式,定点站岗与往返巡查相结合。执法队员们在徒步巡查时,每发现一处店外经营行为都会对商户进行劝导和宣传。对于违章出店经营严重且不听劝导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异地保存其出店经营物品。
三、工作成效
经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部分商户违规占道经营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情况,现交通已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
我镇将持续做好学苑路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巩固工作成效,开展非机动车常态化整治工作和建立市容市貌常态化管理机制,保障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确保交通畅通不反弹。
最后,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一定再接再厉,为创建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怀远县榴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