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榴城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08:31 来源: 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区划调整我镇现有14个村,为全面提升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现将《榴城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部分调整如下:

范围及内容

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在全域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辖区内以G206、淝南路、怀魏路、一号路为重点的国省县道路沿线“治脏”“治乱”开展整治,坚持做到“整治”、努力实现“两提升”(即整治乱搭乱建、整治乱停乱放、整治乱丢乱弃、整治乱拉乱挂、整治乱贴乱画、整治乱排乱倒整治乱,提升国省县道路沿线环境、提升镇驻地建成区及农贸市场周边环境,逐步实现从干净、整洁、有序的成效向美丽宜居的目标迈进。

二、结果运用

(一)根据考核验收结果予以奖励。在县奖补基础上镇财政整合资金再安排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对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14个村考核奖补。在全域整治的基础上评定优秀3个、良好村4个、合格5个、较差2个。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优秀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考核良好的每个1.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考核合格的按每个行政村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余31万元资金根据各村常住人口数和地域面积以及难易程度在整治过程中作为工作经费予以拨付。

(二)对于考核得分较差的两个,列为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重点整改,限期10内完成整改,经级验收合格后,方可取消重点整改村居名单,并按照合格档次进行奖补;同时,在镇四季度对村综合绩效考核中人居环境整治一项直接列入后两名

(三)各验收考核得分情况(总支书记和包村干部参与运用)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建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附:榴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长:成德举(党委书记)  

李世光(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组长:史新艳(人大主席人选)

 员:宋云忠(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李乃全(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正一(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葛树娟(副镇长人选)

 坤(副镇长人选)

范学东(人大副主席人选)

孙敦红(一级主任科员)

崔兴宝(二级主任科员)

年四国(二级主任科员)

 涛(派出所所长)

朱悦颖(宣传干事)

姚红凤(财政所主持工作)     

周怀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人选)

 丽(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合作经济)

蔡云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水利技术推广)   

张建华(文化站主持工作)

 辉(综合执法队主持工作)

胡太胜(规划办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史新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李明好、范学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周怀文、朱国新、张建华、刘德校、毕春秀、潘成学、金双艳同志为成员。

                        

 

中共榴城镇委员会

                           榴城镇人民政府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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