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害类应急预案】榴城镇事故灾害类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运输事故、工业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等城乡生命线事故,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重大安全事故,各类火灾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
(一)成立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派出所、土管所、供电所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成员为各实施方案的负责人担任。
(二)组建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组长按照事故主管职能原则确定现场指挥负责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抢险施救组:
(1)抢险施救组构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涉及单位管理部门、派出所、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有关村、企业等。
(2)抢险施救组任务:勘察事故现场,组织力量施救,提供现场抢救技术方案,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各种资料,调集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有毒有害物质事故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警戒保卫组:
(1)警戒保卫组构成:派出所、有关村事故灾难单位等。
(2)警戒保卫组任务: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和财产安全,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3、善后处理组:
(1)善后处理组构成:事故发生单位、有关村、卫生院、民政所、信访办等。
(2)善后处理组任务:积极参与抢救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社会救助和社会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疏散、撤离人员妥善安置,通知工伤保险及相关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开展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后勤保障组:
(1)后勤保障组构成:有关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等。
(2)后勤保障组任务:负责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后勤服务,生活保障、食宿安排等。提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必要的办公用品设备、车辆保障。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所需的抢险救援器材和物资。
5、综合协调组:
(1)综合协调组构成应急办、宣传、纪检监察、有关村和有关企业。
(2)综合协调组任务:接到事故报告,通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传达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各工作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负责文字资料和现场报告、及时上报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四、事故报告程序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镇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迅速向镇长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县级报告。
3、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重特大事故最新进展情况每2小时续报一次。
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2)事故的简要经过、当前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和发展趋势及可能危害范围。
(3)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镇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向县政府报告,应以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内容为准。
五、行动方案
事故发生后,组长、副组长和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先行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向镇应急办报告,按程序向上级报告。立即启动本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救援指挥调度工作。事故处理组长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报告和镇党委、政府意见,确定行动方案,向各应急救援组织下达行动命令。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接到镇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出动命令后,迅速组织好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物资奔赴事故发生地,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施救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根据镇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指示,紧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当地群众紧急疏散。
依靠本镇力量不能完成应急救援工作,由镇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县应急局,请求支援。
六、善后处理及调查和总结
突发事故事件终止后,由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善后处理组事故进行处理,并确保稳定,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面、周密的调查和总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迅速查清、核实事件的起因、全过程、造成的后果和处置工作情况,并认真剖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写出调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