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发放程序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9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奖补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议事、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

1、项目确定。由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筹补资金的总体预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筹资筹劳审核。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的农民筹资筹劳方案,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3、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补助申请,由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4、项目审批。乡镇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筹资的真实性负责。乡镇审核同意报经县农委签署意见后上报县综改办。县综改办汇总后,报县政府审定批复,综改办以书面形式通知乡镇组织实施。

2016年项目审批截时间为3月底。

5、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下,由村民委员会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实施。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6、质量监督。项目实行监理制,监理费用按照审计结果,县财政给予不高于1.5%的补助。

7、项目验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验收,并填制项目验收表。

8、项目审计。项目竣工后,县审计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9、资金管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乡镇进行专户管理,分村专账核算。县乡财政依据审计结论拨付项目工程款。

10、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按照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管系统的要求,及时、准确录入项目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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