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龙亢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怀远县龙亢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确保全镇24个村10.167万亩农作物秸秆不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结合“两强一增”行动实施,进一步完善我镇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大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龙亢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队伍,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是各组(自然村)直接责任人。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路、公共场所、村委会等显而易见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印象龙亢公众号、各村万村网页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充分发挥“一组一会”作用,形成党组织主导、理事会带头、群众全员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精准作业方式。今年我镇继续实行全区域打捆离田,各村要将秸秆离田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收割留茬高度,要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各村要严把秸秆离田质量,实行村干部“一机一人”跟机全程监控,保证秸秆处理效果,严格奖补和打捆离田押金兑付制度,确保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
(四)完善收储网络。各村要落实秸秆收储中心属地管理责任,巩固建设成果,稳定覆盖区域,防止收储中心与区域脱节,造成闲置或挪作他用。健全扶贫类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打捆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就业务工,确保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五)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督促农户或打捆经纪人组织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乡镇为主、村(居)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村组责任包保要到每一个田块,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田。按照每400亩设置一个禁烧防控点的标准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以年轻党员或者村民代表为主,可适当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参与,但须具备较强责任心和身体素质,并备齐防火扑火灭火工具。各村要组建10人以上的应急灭火队伍,并登记造册,指定年富力强的村干部负责带队、召集,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6月1日至6月20日)。每村配备不少于2台应急旋耕机备用,指定专人操作,要求机随人在,随时待命处置突发事件。
(八)压实包保责任。根据全县秸秆禁烧监管网格体系建立要求,继续实施村“两委”干部和镇直抽调人员包保到户到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村委会与各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村“两委”干部、承包大户、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落实禁烧秸秆承诺。以村为单位,逐项落实《怀远县龙亢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夏收夏种村级任务清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至5月25日)。调整龙亢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5月20日前,各村要建立完善镇村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成防控点设置和应急队组建。
2.5月22日前,发好两份明白纸,即:逐户分发秸秆禁烧明白纸,将秸秆禁烧知识“送货上门”。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以小手拉大手方式,督促学生家长不能烧、不敢烧。
3.5月26日前,开好三个会议,即:开好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种粮大户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实行全区域打捆离田,做到自己和直系亲属不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确保我镇在全县不出现火点。开好收割机手、打捆机手、打捆经纪人作业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作业规范,要求其主动接受镇村干部和协调人员的指挥调度,同时签订承诺书并交纳保证金。召开龙亢学区、中心学校、卫生院负责人会议,在宣传广度上下功夫,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秸秆禁烧。
4.5月28日前,签订四份承诺书,即:收割机手及打捆经纪人承诺书,收割机手要承诺听从调度,小麦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打捆经纪人要承诺确保小麦秸秆及时打捆离田,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承诺书,签字承诺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农户承诺书,要求各村利用广播对本村农户承诺书情况进行通报。卫生室负责人承诺书,督促卫生室通过医学知识宣讲,引导群众参与禁烧工作。
(二)全面落实阶段(5月20日至6月17日)。秸秆禁烧期间,镇督查组将加强日常督查和现场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农作物收种、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清运离田和秸秆收储站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弃置秸秆行为。
1.从5月20日起,沿国省县道及村主干道悬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横幅,各村同时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等。
2.5月25日前,秸秆堆场由打捆经纪人根据打捆作业实际需要自行租赁,相关租赁费用由各打捆经纪人自行解决。
3.从5月25日起,以村为单位及时调配机械,保证“成熟一块、收割一块”,及时秸秆打捆离田,消除焚烧隐患。坚决防止秸秆回流,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集中堆放)。
4.从5月28日起,镇政府安排2台流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重点围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流动宣传;各村值守点值守人员全部进驻,实行全天24小时值守。
5.6月5日前,胡刘村、支严村旱改水项目区要提前完成秸秆打捆离田工作,保障旱改水工程施工环境。
6.6月5日前,召开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培训会议,要求加强禁烧期间对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做到全天候监管。
(三)考核验收阶段(6月17日以后)。镇政府组建考核验收组,对打捆经纪人和各村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筹备。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做到人员组织到位、机械配备到位、场地布置到位。对本村现有收割机械要及时维修检查,保障小麦收割进度。监督打捆经纪人落实打捆机械协调保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每1500亩配备一台套大型打捆机的标准备足机械设备,同时监督收割机、打捆机安装防火罩,配备消防器材,其他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落实消防器材等防火措施,否则不予下田作业。5月15日前,各村要将收割机、打捆机机械落实情况上报镇政府备案,5月25日前将所有打捆机械停放在村委会广场或指定位置。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午季每亩6元、秋季每亩3元的标准,安排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打捆离田、秸秆禁烧、环境整治等工作费用支出。按照每台1000元的标准,由镇政府保障各村2台应急旋耕机午秋两季秸秆禁烧应急作业费用。5月25日前,镇政府与各村经济合作组织统一签订《秸秆打捆清运离田综合利用作业协议书》,并指导各村与打捆经纪人、农机合作社签订《秸秆打捆清运离田完成任务协议书》。本年度不再安排秸秆打捆离田补贴资金,各打捆经纪人按照每亩5元标准上缴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打捆离田管理费,同时缴纳机械作业保证金,其保证金标准为3000亩以下2万元,3000亩至5000亩3万元,5000亩以上4万元,统一交纳至镇经管站账户。秸秆禁烧重点时段,镇村两级包保人员24小时驻守包保区域、吃住在点,村“两委”干部和村抽调人员饮食实行各村集中保障或个人自备,相关费用从各村工作经费中列支;其他工作队伍人员饮食镇政府负责。
(三)强化督查巡查。镇政府将成立督导队伍,对各村宣传培训、协议书签订、网格化建立、防控点设置、应急队伍组建等情况,各村与农机合作社对接和相关机械设备准备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并开展全天候禁烧工作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管理、禁烧工作保障、包保人员在岗、网格化管理、火情防控、散落秸秆清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将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留茬高度不达标、离田清运不彻底情况,责令村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每日督查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并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四)严格兑现奖惩。严格执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等制度,对有关村和镇直单位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要巩固好一季度村庄清洁行动成效,各村应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将疫情防控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打捆经纪人要认真落实秸秆离田主体责任,对能够按时高标准完成秸秆离田工作的,在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由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按照每亩6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激励各打捆经纪人提升打捆离田工作水平。对因打捆经纪人组织打捆离田不力,未严格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集中堆放),造成秸秆回流村庄或“六边”(路边、沟边、林边、村边、坑边、屋边)“四面”(坟上面、桥上面、村里面、水上面)秸秆堆弃过多的,相关清理费用从各打捆经纪人上缴押金中扣除,并扣罚打捆离田工作奖励金。
附:1. 龙亢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龙亢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分工
3. 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4. 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
5. 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
附件1
怀远县龙亢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冲 王 嵩
副 组 长:刘汉英、陶玉新、王 续、刘洪花、
吴 军、张 健、陈 着、韦 庆、
赵 利、李耀武、赵 梅、邵志坡
成 员:郑宇敏、马翔宇、钱 超、乔志远、
孙 涛、许友功、孙 杰、刘 旺、
赵 斌、王根东、贾念慈、殷新茹、
邵林武、王立付、李保亮、王子堂、
高 伟、马 飞、邵 磊、钮 凯、
刘 超、邵建双、倪 梅、耿 杰、
周金宇、支立杰、邵建军、韩学永、
马 琰、陈 新、汪 雷、王二良、
邵志廷、许 翠、陈 松、褚 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王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超、马翔宇、陶永安任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龙亢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包保分工
一、分片包保领导
王 嵩: 指导全镇24个村
陶玉新: 负责涡南12个村全面工作
王 续: 负责涡北12个村全面工作
赵 利、彭建安:新街村、汪彭村、姚湾村、寨头村
陈 着、温建彬:龙亢村、西园村、关庙村、红庙村
张 健: 三教村、王大郢村、潘湾村、褚圩村
刘洪花、韦 庆:韩庙村、淝河村、周王村、苏圩村
李耀武、赵 梅:钮湾村、界沟村、邵圩村、邵院村
邵志坡: 支严村、黄洼村、莫湖村、胡刘村
二、包村干部及抽调人员
三教村: 刘飞飞、王 建
王大郢村: 陈 军、陈文玲
新街村: 徐 坤、陈文胜、邵志坤
潘湾村: 吴 晗、杨定坤
褚圩村: 褚作群、王青龄
汪彭村: 汤秀琳、支令峰、张志荣
姚湾村: 王 毅、张国徽
寨头村: 许友功、王晓辰
邵圩村: 鲍自超、李加军、宁守侠
钮湾村: 邵 民、赵 斌、邵 强
界沟村: 韩春利、方兴伟、赵海波
邵院村: 胡书明、王越庐、张志诚
龙亢村: 朱 丽、陈雅婷、汤 岭
苏圩村: 贾念慈、尚红玲
韩庙村: 钱 超、何 婕、韩 军
淝河村: 王润泽、刘 标
周王村: 王 凯、刘 敏
关庙村: 陈 勇、朱 敏
西园村: 王根东、江淑敏、孙莉莉
红庙村: 邵 芹、朱孟子
支严村: 钮 超、孙 杰、左金春
黄洼村: 陈国化、王 坤
莫湖村: 胡云保、李占功、陈乐初
胡刘村: 夏洪平、莫春芬
三、宣传动员组
组 长:韦 庆
成 员:邵为玉、乔传奎、房振阳
四、应急巡逻督查组
涡南组:陶玉新、崔海明、王成岭、邵二毛、周 言、
周轶军、王本忠、乔传奎、杨文利、联防队员一名
涡北组:刘汉英、邵为玉、高征喜、胡 兵、张士跃、
屠晓辉、成祖国、王 磊、李殿强、联防队员一名
五、在岗在位督查组
涡北组:王 续、车 旋、李传康、黄梦茹
涡南组:吴 军、王 宽、殷新茹、陶永安
六、警务工作组
组 长:孙 涛
成 员:邵云燕、徐 良、许 宇、林奇智、王晟淇、
支 远、邵建国、韩 飞、支银光、徐 飞、
黄俊成、蒲本祥、邵 卫、邓梓旭、方远鹏、
蒋思贤、施长春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邵志坡
成 员:王 昕、马翔宇、王 宽、杨 康、王 浩、
徐 伟、范川钰、黄梦茹、汤晓艳、邵 帅
八、疫情防控组
组 长:刘洪花
成 员:胡鲁军、王胡龙、王立聪、董康康
九、考核验收组
组 长:王 续
成 员:许友功、钱 超、赵 斌、邵 民、李传康
附件3
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考核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根据《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怀办发〔2017〕42号)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村(居),乡镇干部、乡镇包保村(居)干部。
第三条 以卫星监测公布的火点数和各级督查通报的火点数、过火痕迹、弃置秸秆为问责依据。
第四条 坚持有错必纠、过错与责任相适应、问责与整改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问责措施。
(一)严处第一把火。被卫星监测公布或被上级督查通报全县第一个火点的,该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向全县公开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包村(居)干部相应处理。各乡镇也要确定对各自辖区内的第一把火相关责任人参照本办法从严从重问责。被通报为全市第一把火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上级督查通报1个火点的,对该乡镇通报批评,并从年度目标考核中扣0.5分。
(三)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上级督查通报2个(含2个)以上火点的,除通报批评外,从年度目标考核中扣1.0分,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四)凡被县级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秸秆焚烧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的,每处从问题所在乡镇工作经费中扣除2000元。
(五)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全县被市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或造成全县涉气建设项目环境区域限批的,对相关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对因焚烧秸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对因焚烧秸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因焚烧秸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不力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六条 对村(居)干部的处理按照《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秸秆禁烧合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
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
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按照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35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村“两委”干部秸秆禁烧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打卡发放。
第四条 经考核认定,凡本年度午季、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本村(居)没有被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禁烧督查通报有火点的,奖励资金全额发放。
第五条 被省、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火点所在村组“两委”干部半年应发绩效工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同时通报全县。被省、市、县督查通报2处以上(含2处)火点或被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火点所在村组“两委”干部全年应发绩效工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同时通报全县。
第六条 秸秆禁烧年度考核结果由县禁烧办于次年3月底前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秸秆禁烧合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5
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宣传方案
为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按照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综合利用、转化资源”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宣传时间及内容
宣传工作贯穿于全年禁烧工作始终。
(一)印发《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县禁烧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广播语音宣传光盘,由各乡镇、村(居)负责宣传、播放。
(三)县禁烧办、县公安局联合印制《秸秆禁烧告知书》,各乡镇要确保发放、宣传到每家每户;县电视台要播放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公告、公益广告;县禁烧办要积极提供新闻线索,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配合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报道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及奖补政策,并按照《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电视曝光。
(四)各乡镇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确保向每一户农民散发有关宣传资料,配置流动宣传车在各村做巡回宣传,把禁烧要求、焚烧秸秆的处罚规定、综合利用及奖补办法等宣传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五)要在自然村安装播音设备,利用村广播室在早、中、晚饭时间集中宣传,在其他时间段连续宣传,同时在村主要路口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向当地每一户农民和种粮大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禁烧、支持禁烧、参与禁烧。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识,认真落实宣传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宣传工作组织周密、部署到位、开展有力。宣传工作将纳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综合考核中。